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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紫阳县采取创新工作机制,建立信访问题协调处理机制,推行信访排消例会制,实施矛盾纠纷化解交办制六项措施,推进信访举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有效化解信访突出问题 。
年初,紫阳县成立了信访协调处理中心,统一受理、处理涉及领域宽泛的信访举报,各纪委、纪检组通过信访联办、会议办理等形式,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建立协调处理信访问题的长效机制。每月初,县、乡镇、县直部门主抓信访工作的领导要主持召开一次信访排消例会,逐人排查分管部门的不安定因素,当场交办,限期解决,主动超前做好工作,避免群众上访甚至越级访、重复访;完善村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例会制,各乡镇、部门干部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例会日,进村入户,体察社情民意,倾听群众呼声,带案下访,具体解决实际问题,将矛盾纠纷消化在基层。推行领导包案和“一岗双责”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强化领导包案制度,包案领导必须直接走访信访人,直接调查处理问题,直接督办协调落实措施;建立矛盾纠纷化解交办制,根据县、乡、村三级信访排消例会排查情况分类整理不安定因素,明确包案领导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建立台帐,限期化解;建立案件督办制,成立以纪委书记为组长的重点信访案件联合督查组对上级交办的重点信访案件和县自立重点案件进行督查,提高办案效率;严格责任追究制,对排查不深入、不及时、不彻底,瞒报、漏报、迟报重要信访信息,调处不当致使矛盾激化升级,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严格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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