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人民政府 >县市区新闻>石泉 > 正文内容

    石泉县招聘大中专毕业生到基层从事志愿服务

    作者:王洪宝 周文彩 时间:2008-07-09 13:04 来源:石泉县人民政府网站 字号: 打印

    为切实解决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难和基层专业人才匮乏的问题,近日,石泉县正式印发通知,决定每年招聘一批大中专毕业生志愿者到农村基层从医从教和从事农技服务工作,从而更好地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全县教育、卫生、农业等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为做好全县志愿服务工作,该县出台了具体的实施意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该县在每年8月底前按照招聘方案,将根据计划需求从人才库中招考招聘30周岁以下有一定专业知识的大中专毕业生到基层去接受锻炼和志愿服务工作。
    该县要求正式聘用者填写到农村基层志愿服务申请表,并和服务单位签订志愿到基层 服务合同,然后由各服务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上岗前专业培训。志愿者到农村基层服务期限一般为2年(含2个月的试用期),服务期满,愿继续服务的,经服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续签服务合同,继续服务基层,不愿继续服务的自主择业。各服务单位及主管部门要为志愿者安排具体工作岗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并根据工作需要为其提供业务培训机会。所招聘的大中专毕业生要接受服务单位的管理,充分运用所掌握的知识和技能为基层群众服务,按期完成服务工作。对志愿者实行考核管理制度,由各服务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每年随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一并举行,考核情况进行存档并备案。年度考核优秀的,服务单位给予一定的奖励,不合格的解除服务合同、终止聘用关系。对于考核合格者,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大中专毕业生志愿者到农村基层服务证明》,作为服务期满后享受相关就业优惠政策的依据。优化待遇保证。该县规定由县财政全额拨付志愿者的生活费,生活费发放的标准是:试用期每人每月6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中专、大专、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分别是800元、900元、1000元。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可按规定评聘专业技术职称,也可参加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和升学考试,可享受考试奖励加分,服务期满一年,笔试成绩奖励加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为该县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其服务年限计为工作年限。服务期满后的志愿者自主就业的还可享受县上全民创业有关税费减免和小额担保贷款等创业优惠政策的扶持。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责任编辑:ak_sjx内容纠错 关闭本页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切换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