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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通易地搬迁旧宅腾退“最后一公里”的思考

作者:薛玉发发布时间:2020-07-31 00:00 来源:安康发展 【字体:

  旧宅腾退复垦是实现易地扶贫搬迁实际入住的重要途径和加速融入发展的基础工程。安康市自启动实施移民搬迁工作以来,始终将旧宅腾退复垦这一难中之难的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不断创新措施,狠抓落实。截止4月30日,全市“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10.53万户中,应腾退9.17万户,已腾退8.65万户,腾退率94.33%,剩余5210户。未腾退户中,每一户都有不同的困难和问题,甚至同一户有多种困难和问题。务必“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用情用智用力,因户施策,全面破解,坚决打通腾退复垦“最后一公里”,确保如期实现脱贫目标。

  一、腾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因“人”无法拆除。即:因家中人口变化、家庭矛盾等因素,导致旧宅无法拆除。主要包括:一是家庭成员增加新房不够住。部分搬迁户“三项协议”签订后因结婚生育,人口自然增加,新房无法满足当前的实际需求。二是年轻人外出务工后,部分老年群体不适应社区楼房化居住,或不会使用现代生活用俱而不愿搬入新房居住。三是兄弟分家、成年结婚或家庭结构复杂,安置房无法满足居住需求。四是翁媳、婆媳矛盾不能一起住,这也是“搬少不搬老”问题的主要成因。五是少数户家庭有残障人员,上下楼梯不便;个别户家庭成员有精神、传染等疾病,无法到安置地集中居住,导致旧房一时无法拆除。这类问题约占未腾退户的41%。

  (二)因“业”难以拆除。即:因产业、就业等因素导致旧房无法拆除。主要包括:一是以种养业为主要收入来源的搬迁户老产业依然存在,新产业未兴起,还需要在原址发展种养产业,旧宅作为生产用房无法拆除。二是普通农户从事一般生产,农具、农用物资及“棺材”等大物件无处存放,不愿拆旧。三是长期举家在外打工联系不上或无法返回等导致旧宅难拆。这类问题约占未腾退户的34%。

  (三)因“房”不愿拆除。即:因为房屋结构、位置等因素,不愿拆除旧宅。主要包括:一是旧房为砖混结构,可以继续利用,群众不愿意拆除。二是部分户房屋位置较好,有一定的利用价值,群众不愿拆。这类问题约占未腾退户的4%。

  (四)因“钱”拒绝拆除。即:因资金分配兑付等原因,拒绝拆除旧宅。主要包括:一是因腾退项目验收量大面广,资金兑付不及时,影响腾退进度。二是资金兑付后因为分配不均,尤其是老人拿不到拆旧奖补资金,有意见,不愿拆旧。这类问题约占未腾退户的7%。

  (五)“无原因”抵制拆旧。即:没有正当理由和原因,抵制拆除旧宅。主要包括:一是想新房、旧房“两头占”。二是恶意蛮横,若让拆旧房就要放弃新房,返回旧宅居住。三是观望等待,静观形式发展,看其他未拆户的行动。这类问题约占未腾退户的14%。

  二、问题产生的根源

  上述问题,除了经济不发达的基本市情和搬迁户家庭的诸多客观因素外,群众文化程度低、价值观念落后、后续帮扶及困难问题化解不到位等,也是影响腾退的重要原因。

  一是文化程度低价值观落后。个别群众“穷家难舍,熟地难离”的传统观念根深蒂固,认为老房子是祖业,再穷也不能拆祖屋。无论什么原因,老房子就是自己的根,坚决不能拆除。部分老人适应能力差,农村生活方式一时难以改变。个别群众文化程度低,价值观念落后,无视政策要求,编造种种理由和借口,以无理的要求、过激的方式、蛮横的语言,缠闹威胁,抵制拆旧。

  二是后续帮扶工作不到位。安康山大沟深、工业化程度低、产业发展滞后,农民收入主要以种养业和劳务经济为主。当前,搬迁群众的产业、就业、物业谋划不够系统,后续帮扶工作不到位。群众搬迁后,产业就业未全面转移,需要利用原籍旧房耕种。特别是部分弱智群体,在原籍可以耕种,自给自足,进入社区后,生活成本增加,受年龄及技能限制,无法找到合适的工作,导致拆旧难。

  三是基础工作不扎实。个别镇办在前期人房对应时,对精神疾病、残疾人员等特殊情况考虑不足,未充分考虑个别户家庭成员、代际结构等方面特殊问题,新房卧室等功能无法满足基本需求,导致旧房一时难以拆除。同时,省上资金下拨较迟,腾退奖补资金未及时兑付,导致群众有意见。

  四是困难和问题化解不够有力。当前,个别镇村对未腾退户个性化问题化解不够有力,群众生产生活方式转变缓慢,“棺材”等大物件存放问题没有有效解决,家庭成员之间矛盾的排解不细致不精准,影响旧宅腾退进度。

  三、需要重点防范的风险

  一要严防强搬强拆、蛮干冒进。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指出,易地搬迁是解决一方水土养不好一方人、实现贫困群众跨越式发展的根本途径,也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途径。既然是跨越式发展,难免存在方方面面的问题,我们要做耐心细致的工作,因户施策,一户一户化解,坚决防止强搬强拆,蛮干冒进,引发社会稳定和谐。

  二要防范搬迁不离地风险。既然“一方水土养不好一方人”是易地搬迁基本动因,我们就应该在“迁入地”找办法,想策略,一定不能在“迁出地”打主意。如果继续在“迁出地”想办法,就可能导致搬迁不离地、“屎窝”挪“尿窝”问题,引发“回流”风险,被上级核查认定为政策执行不精准。

  三要防止引发新的矛盾。旧宅腾退体现了易地搬迁政策执行的公平性和政府的公信力,上有层层督导、下有群众相互监督,特别是多数已拆户对少数未拆户的监督。政策执行一定要公开透明,规范精准,坚决不能乱开口子,降低标准,满足部分未拆户的不合理要求,引发新的矛盾。特别是严格标准确定保留用房,防止已拆户对未拆户不满导致的风险。

  四是不得弄虚作假。任务非常艰巨,群众工作非常难做。我们要用百折不挠的韧劲,一点一点突破、一户一户攻关。坚决不能为了完成任务,弄虚作假,在数字上作文章,假腾空、“搬张三拆李四”、虚报冒报等。要下真功夫,破解难题;用真业绩,接受各级检查和群众监督。

  四、问题破解的思考

  破解易地搬迁旧宅腾退工作的难题,要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坚持问题导向,坚守政策底线,因户制宜,一户一策,一户多策,综合施策,全面予以解决。

  对因“人”的因素无法腾退户。对家庭人口超增加较多,住房面积严重不足的户,新入住社区有剩余房源的,通过依法分户、立户,做到一户二房的办法,在同一安置小区再安排一套合规的住房进行解决;安置小区无房源的,通过租、建等办法解决。对于婆媳、翁媳有矛盾的户,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干部作用,做好入户劝解,加强“好婆婆、好媳妇”评选,教育引导。对老人不会使用电器问题,组织联户和社区干部,加强培训,手把手进行教授。对于老人融入难问题,可流转土地划给搬迁户建设“小菜园”,既解决了吃菜问题,又解决了老年人“有事干”的问题。对于残障人员,可利用现有房源调整至一层或电梯房,无法调整的,要督促其子女,做好入住后的关照和防护。对于精神疾病等患者,要利用医疗扶贫政策进行医治,待病情好转后入住。如:旬阳县采取的建设小菜园、小库房、小墓地、小饭桌“四小工程”有效的解决了群众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有效促进了旧宅腾退。

  对因产业发展需要未腾的户。组织在迁入地就近安排过渡性用房,房屋产权归集体,按产业规模大小制定生产用房使用标准,由农户有偿或无偿使用,解决搬迁群众产业发展和“大物件”存放等问题。以安置区为中心,强化产业培育发展,开发就业岗位,拓宽搬迁群众就业渠道,加快搬迁群众产业和就业转移。持续强化技能培训,不断提升搬迁群众的就业能力,促进搬迁群众融入发展。做好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工作,确保“搬得出、有业就、稳得住”。

  对因旧房本身原因难以拆旧的户。对危房户无条件坚决予以拆除。对于个别砖混等“好”房子无法拆除的旧宅,符合政策保留条件的,迅速逐级上报,根据批复情况作出后续处理和监管。

  对因资金兑付问题拒绝拆旧的户。当前省上已经将剩余搬迁资金下拨给县区,务必迅速组织验收,集中兑付,推动拆旧。家庭分配不均造成矛盾的,村(社区)进行调节,化解矛盾,促进拆旧。

  对非正当理由拒绝拆旧户。持续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新民风建设,利用信用体系建设、道德评议、红黑榜等进行约束、教育和感化。通过算账对比,让群众明白搬迁政策所得到的实惠,引导其自觉腾退。组织工作队,驻户宣讲帮扶,让广大干部群众知晓易地搬迁政策规定和相关要求,当好政策执行的践行者和监督员,群策群力,合力推进腾退工作。

  (作者系安康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市搬迁办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