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春节临近,我市年人均收入低于693元的农村人口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这一政策惠及全市26.8万农村贫困人口。
此次实施的新保障办法,是按照年收入低于693元的最低保障标准,把26.8万农村困难居民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并分年人均360元、300元、240元三个档次补助。根据贫困家庭的收入状况,实施动态管理,使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但原则上人均年补差标准不低于300元、月补助水平不低于25元。
市政府同时要求各县区、各部门对低保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并定期接受审计和检查。要求工作程序规范完善,从救助对象的确定到资金的发放,都要向社会公开,实现“阳光操作”,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达到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