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12月4日是“五五”普法规划实施后的第一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也是第七个全国法制宣传日。按照中、省宣传、司法部门的统一要求,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在总结以往六次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经验的基础上,对全市如何深入开展今年的法制宣传日活动提前进行了周密安排,精心部署,并于12月4日上午在安康城区繁华似锦的金州北路中心广场,集中开展了声势浩大的以“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的大型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率先拉开了全市“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大序幕。
上午九时许,城区中心广场上鲜艳夺目的气球凌空高悬,五彩缤纷的巨幅标语随风飘动。来自市直及汉滨区50多个机关单位,按照组织者事先规划的地点,依次搭建宣传平台,架设音响设备,悬挂门牌标语,安放宣传展板,摆放宣传资料,各参加单位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和业务特点,将与市民生产生活工作关系密切的热点难点问题,制作成精美的音像和图片资料,向过往市民进行现场发放和解答。据不完全统计,在近三个小时的宣传活动中,共有4500名市民到现场进行了互动参与,共播发各类宣传资料3500余份,展出各类宣传展板250余块(张),解答咨询2000余人次,许多市民已习惯地将每年一度的“12·4”宣传日活动作为搜集法律知识资料,获取法律知识重要机会和渠道,深受欢迎。我市通过连续七次开展“12·4”大规模的法制宣传活动,也使更多群众走进并了解了“12·4”,各类新闻媒体也更加关注和支持“12·4”活动,“12·4”也逐渐在安康广大市民心中留下了深刻印象。
今年的“12·4”活动,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高度重视,市委副书记彭随义、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范从顺、市政府副市长何少华、市政协副主席陈安生等到现场进行了视察,并与市民进行了热情的互动交流。“12·4”宣传日当天,各县区结合学习十七大文件精神,按照市上统一部署和要求,实施开展了系列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形成了全市上下一致,整体互动的热闹场景,极大地增强和提升了全市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效性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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