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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26万农村贫困者入低保 人均年补差不低300元

    作者:王培民 时间:2007-10-29 15:26 来源:华商网 字号: 打印

    从10月份开始,我市年人均收入低于693元的农村人口,将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这一政策将惠及26.8万农村贫困人口。
    此次实施的新保障办法,按照年收入低于693元的最低保障标准,运用补差的方法,把26.8万农村困难居民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并确定补助等级,分年人均360元、300元、240元三个档次补助。根据贫困家庭的收入状况,实施动态管理,使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但原则上人均年补差标准不低于300元、月补助水平不低于25元。
    市政府对低保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并定期接受审计和检查。要求工作程序要规范完善,从救助对象的确定到资金的发放,都要向社会公开,实现“阳光操作”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达到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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