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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泉县建立重点项目纪检监察员制度

    作者:段昌明 时间:2007-09-24 14:25 来源:旬阳县政府网站 字号: 打印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重点项目建设,提高国有资金使用效益,近期石泉县建立了向政府重点项目派驻纪检监察员制度。
    该制度规定国有资金投资额100万元以上的项目或政府指定的建设项目,必须择优选择素质高、业务熟、过得硬的进驻项目业主单位,对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的廉政事项实施全程追踪监督检查。派驻纪检监察员参与项目招投标、合同签定、政府采购和工程验收,审核工程筹资方案、资金拨付使用情况,列席业主单位有关会议、参与制定廉政建设和财务管理方案。同时,派驻纪检监察员有权报告业主和承建单位的违规违法行为,并承担项目建设的相应过错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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