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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白河县创新落实“河道警长制”,不断加大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工作成效明显。
为推进“河长制”,该县成立了“河道警长”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完善县、镇、村三级河道警长体系,由县公安局长担任县河道总警长,9名公安班子成员分别担任县级河道警长,各派出所所长担任辖区河道警长,警务联系点民警担任联系村河道警长。制定出台了《白河县公安机关河道警长工作规范》,印发了《打击整治水环境污染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借助“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积极联动水利、航运、环保等涉水部门,建立完善“一河一台账”。加快重点河道高清探头建设,强化河道流域的治安巡逻和污染巡查频次,形成严管高压态势。加强部门协作联动,健全联合巡查、线索传递、案件移交、鉴定检测机制,围绕重点区域、重点对象、重点时段,强化涉水、涉河违法犯罪打击查处、涉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积极开展宣传警示教育,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建立督导考核机制,倒逼各项工作落实。
截至目前,已开展联合巡逻9次,接收群众举报线索5条,查实1条,查获违规渔船2艘,没收违规电瓶、网具4台/套,没收非法渔获物21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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