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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6日,《美丽乡村党建工作规范》评审会在平利县召开。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市扶贫局、市质监局、安康学院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的评审专家组对标准进行逐条审定,最终决定《美丽乡村党建工作规范》通过评审。
据悉,《美丽乡村党建工作规范》是安康市质监局、平利县委组织部、平利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共同起草的安康市地方标准,也是全省首个美丽乡村党建标准,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组织设置、班子建设、党员队伍建设、组织生活、工作运行、阵地建设、经费保障、考核评估等11个部分,涵盖了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组织、队伍建设、制度、场所、工作运行等各方面的要求,对指导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用党建工作引领美丽乡村建设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和极其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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