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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7日,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市法院意识形态工作,会议讨论通过了《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党组书记、院长葛迪主持会议并强调,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的重要工作。一要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全市法院要深化对意识形态工作本质、地位和极端重要性的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切实维护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二要夯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主体,明确法院党组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内设部门的具体责任,认真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管好意识形态工作;三要严肃责任追究,按照《实施细则》的规定,对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力等十一种情形,按照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四要全面加强舆论引导和自媒体管控工作,坚守意识形态阵地,加强正面引导,批驳错误思想,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营造良好的司法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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