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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开展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以来,该县采取多项措施支持创建活动,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定了《白河县财政局参与开展创建创业型城市实施方案》,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完善机制,把创建创业型城市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不断加大财政对创业就业工作的保障力度和支持力度,积极落实对创业就业人员的奖励扶持优惠政策。二是足额安排创建资金,做好资金保障。每年县财政预算400万元创业就业扶持专项资金,用于创业培训、贷款贴息、补充担保基金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残疾人、城镇失业人员、失地农民、返乡农民工等就业困难群体创业就业等方面。同时积极主动与上级财政部门联系,争取上级财政部门资金支持,为创建工作打下良好基础。三是落实财政政策,扶持创业就业。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财政政策,积极为广大下岗失业人员和城乡困难创业群体提供贷款担保,积极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减轻就业压力。2016年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41笔,发放金额2537万元,带动就业1000多人,拨付1848万元用于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补贴等促就业支出,享受补贴人数7642人,极大地提高了创业激情,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四是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按照出台的《白河县全民创业促进就业扶持办法》,认真审核拨付创建资金,加强创建资金管理,发挥创建资金最大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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