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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采取“控、减、调、管”四项措施,有力推进控编减编各项任务落实。
立足总量从严“控”。严格贯彻落实“三个一”和“五不准”要求,坚持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制度,严把审批关口,坚决驳回各部门不合理机构增设、机构升格和增编申请,全县机构编制总量实现了只减不增。
结合实际大力“减”。持续开展综合评估,对职责相近、设置重复分散、任务不饱满的事业单位进行撤并整合;对职能弱化、业务萎缩事业单位的编制和机关工勤编制进行核减。2015年,结合我县镇村综合改革、县政府机构,减少机构54个,精简行政编制38名,核销工勤编制105名。
综合施策动态“调”。在总量不突破的情况下,注重存量的调整,将转为中介组织的县律师事务所原有编制调整到环境监测和政务服务中心,重新核定教育编制资源,调减剂中小学编制充实到幼儿园,调整卫生编制资源,通过灵活管理,合理配置,使人员编制进一步向民生领域和基层一线倾斜;
强化约束严格“管”。研究制定了《白河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为规范用编进人程序提供了依据。按照机构编制管理“五有”和用编审批“四统一”要求从严落实用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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