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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群艺馆三举措宣传贯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作者:何万鑫 时间:2017-03-02 09:54 来源:市群艺馆 字号: 打印

      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正式实施,市群众艺术馆精心组织、认真部署,积极动员和组织全馆干部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各项工作。
      一是层层传达学习。将《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列入支部的学习计划和全馆例会学习内容。同时,着力抓好民间社团的学习教育,通过支部学习、专题培训、集中研讨等方式,原原本本学习《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及专家解读文章,深刻领会、熟练掌握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二是全媒体宣传普及。通过各级媒体及群艺馆微信公众平台、网站等新媒体开展集中宣传;安排各县区文化馆组织乡镇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村文化活动中心、农家书屋制作普法专栏,通过各种活动向群众面对面宣讲,做到家喻户晓。三是落实重点任务。市群艺馆以贯彻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为契机,大力推进文化改革发展,加快完善群艺馆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持续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社会化、数字化,大力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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