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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健全税收司法保障机制,推行公职律师制度,市地税局报请省司法厅批准,成立了安康市地方税务局公职律师办公室,四名具有律师资格的干部获得了省司法厅颁发的律师工作证,组建了全市公职律师队伍,填补了全省地税系统公职律师队伍的空白。
今年以来,市地税局将公职律师工作作为税收法治建设的重要任务,积极开展系统内公职律师相关工作。制订了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明确了开展公职律师的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规定了公职律师的任职条件和权利义务。下一步,该局将积极发挥公职律师在税务重大决策、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规范性文件制定以及税务行政复议和诉讼等方面的作用,努力打造一支以公职律师为带头人的高素质执法队伍,充分发挥税收法律人才的参谋助手作用,进一步提高全市地税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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