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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政局四项惠民举措促困难群众增收

    作者:柯勇 时间:2008-11-18 10:24 来源:市民政局网站 字号: 打印

    11月14日上午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后,市民政局及时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会议精神,结合民政工作实际,认真分析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就城镇低保提标、灾民建房安居工程、困难群众冬春生活安排和民政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市政府王安利副市长到会指导并就民政部门如何贯彻会议精神、落实惠民举措做了具体安排。
    一是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省上的统一安排,从2008年10月1日起,全市城镇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统一提高20元,我市低保人口由145元提高到165元。各级政府及民政部门要认真做好调查摸底,严格审批程序,确保及时足额将低保资金兑现到低保对象手中。同时,要进一步强化动态管理,加强资金监管,不断提高保障水平。二是加快灾民建房和农民“减灾安居工程”建设进度。继续加强督查,加快工程进度,加快资金兑付,确保11月底前震灾灾民建房全面完成,所有灾民住上安全越冬的房屋。三是突出做好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要认真落实政策,多方筹措款物,全面安排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对灾民的缺粮问题,12月份以前纳入地震灾害后续救助解决。对生活困难仍需救助的灾区群众,要根据实际情况纳入冬春灾民临时生活困难救助或城乡低保解决;对缺衣少被问题,要多渠道、多途径加大筹措力度,保证重点,及时发放,保证每个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被褥安全过冬,确保不饿坏、不冻坏一人。四是认真做好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和参加核试验退役人员补助提标的准备工作,待中、省政策明确后,立即兑现发放。
    会议还要求,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民生项目建设争取力度,在加快现有民生工程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抢抓机遇,加大争取力度,将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社会化养老、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农民安居工程、救灾物资储备库、城乡社区服务体系、社会福利院迁建、县级救助管理站等九大民政建设项目做为争取重点,加快前期准备,力争尽早启动建设,尽快建成投用,全面提高全市社会保障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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