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职能 |
市供销合作社主任:邱德刚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宣传贯彻党和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市合作经济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参与有关法规和政策的制定;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促进合作经济发展。
(二)按市政府授权,承担国家化肥、农药、农用物资等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储备、管理任务,对全市重要农业生产资料、棉花、茶叶以及其他商品和农副产品的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负责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烟花爆竹、再生资源的经营管理;负责市本级社有企业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三)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建设,促进基层社加强民主管理,密切与农民的联系;协调与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合法权益;协调社员之间的关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和为农服务功能。
(四)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发展专业合作社和消费合作社,加强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开拓城乡市场,为全市合作经济组织提供信息、技术和物资服务,发展供销合作社现代流通网络。
(五)指导全市供销社系统队伍建设和人才开发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供销社系统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农产品经纪人相关技能培训。
(六)行使社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管理运营本级社有资产和直属企事业单位资产,负责直属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的任免、考核和奖惩;指导全市各级供销社社有资产的管理。
(七)代表系统内经济组织与市内外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学校等开展经济、贸易、技术、人才交流活动,签订合作协议,接受捐赠和资助;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的外经外贸工作。
(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
内设机构 |
(一)政办科(监察室)(联系方式:0915-3266534)
承办机关党务、政务、事务工作。负责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和督促实施;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协调机关各科室、各社有企业的工作;负责公文处理、文档管理、政务信息、接待服务和各类大型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本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组织实施年度考核和奖惩工作;承担本机关党建、宣传、精神文明、党风廉政、信访维稳和工青妇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开发工作。
(二)经济发展科(联系方式:0915-3266328)
组织制定全市供销社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和经济形势的研判;拟定全市社有企业改革发展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市本级社有企业拓展新的经营业务;指导推进直属企业和系统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发展现代服务业和物流业;协调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负责全市各类项目申报、审核、督查工作;实施“新网工程”建设;负责市供销合作社机关和社有企业的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对供销合作社系统烟花爆竹和再生资源的经营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市本级社有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三)合作指导科(联系方式:0915-3266255)
负责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方针,政策;指导各县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和组织建设工作;负责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农村日用消费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再生资源网络建设;负责对化肥、农药、茶叶等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生态富硒农产品和农副产品的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基层社改造、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建设、协会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市供销系统产业精准扶贫、脱贫攻坚和综合开发工作。
(四)资产管理科(供销电商办公室)(联系方式:0915-3266290)
负责拟定市本级社有企业资产经营管理办法和工作制度并督促实施;负责对市本级社有企业资产运营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审查市本级社有企业重大投资、融资及固定资产购置、处置项目;按照政策和法规妥善处理历史债权债务,维护社有资产合法权益,实现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市供销合作社及社有企业的清产核资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市供销合作社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会计、统计工作及相关报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市供销系统开展电子商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