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人民政府 >生活提示 > 正文内容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中高考期间餐饮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索引号 719776475-GK-2016-96428 发布日期 2016-06-02 09:19
    来源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内容概述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中高考期间餐饮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字体: 分享:

      高考、中考即将来临,正值夏季高温时段,微生物容易滋生繁殖导致食物腐败变质,是食物中毒的高发季节。为确保广大考生饮食安全,严防各类餐饮服务饮食安全事故发生,安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发布高、中考期间餐饮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提醒广大考生及家长注意饮食安全。
      一、考生外出就餐时,应选择悬挂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有量化等级“笑脸”标识、就餐环境卫生整洁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尽量不食用街头摊点和流动餐饮摊贩经营的食品。要“三看、三不吃”:一看证照齐全,二看环境整洁,三看饭菜无霉变。一不吃生食海产品,二不吃异味熟卤菜,三不吃野生蘑菇。
      二、考生在家就餐时,食品原料要充分清洗,要注意生、熟分开,烹饪食品应烧熟煮透且食品中心温度应达到70℃以上,尽量不食用容易导致身体不适的饭菜(如生食水产品、豆角、野生蘑菇、鲜蚕豆、黄花菜、隔夜饭菜等),不购买和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品。
      三、考生要注意科学饮食,注重营养搭配,多食用清淡营养的食品,少食用油腻和生、冷食品。要做到饭前洗手,不喝生水和散装冷饮,切忌暴饮暴食;食用时令瓜果前要充分浸泡、洗净,以去除农药残留,最好去皮后再食用。
      四、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落实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不得采购使用腐败变质、来历不明食品原料;要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规范食品贮存、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食品留样等;餐饮从业人员应加强健康管理,并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五、考生就餐后如出现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并保存就诊记录等证据。在餐饮服务单位就餐应保存好消费票据,出现呕吐、腹泻等症状应及时拨打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考生不要盲目在外就餐,同时在考试期间合理饮食,劳逸结合,保持良好睡眠和愉悦心情,以最好的精神状态迎接考试。
      祝愿广大考生取得好成绩!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责任编辑:冯文康内容纠错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