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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加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规范化管理

作者:乔正安 时间:2016-06-01 09:00 来源: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字体:

  为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从5月初开始,对中心城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进行综合整治。按照《陕西省大型批发市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规范》的要求,确定安康宝业综合农贸市场为规范化建设示范点,按照“打建结合,规范提升”的原则,加大对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规范管理力度。
  完善制度,夯实食用农产品经营主体责任。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了《安康市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规范》,监督农贸市场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诚信体系建设、卫生防疫、不合格产品退市、仓储管理等制度及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应急预案。要求市场开办者认真查验入场经营者合法有效营业执照等相关主体资格证明,建立“一户一档”管理档案,并与经营者签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
  加强检测,严把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准入关。指导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进一步加强农残检测室建设,要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必须设置农残检测室,配齐检测设备,确定专职检测人员,完善检验检测制度,对入场经营的食用农产品增加抽检数量和频次,并在市场入口醒目位置设置信息公示牌,及时公示食用农产品抽样检测结果。
  创新机制,推行食用农产品经营“一票通”。认真贯彻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和食药监总局颁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监督食用农产品经营者切实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统一制定了《食用农产品“一票通”进销货台账》样式,要求经营者销售食用农产品时,必须向购买者开具一式两联的“一票通”票据,一联交购买者,一联留存,并至少保存6个月,实现了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
  划行归市,明确食用农产品经营功能分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指导市场开办方对蔬菜、水果、水产品、粮油、干货、调味品等不同行业进行合理分区,并划定了农民自产自销食用农产品经营专区、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处理专区。每个分区设置标示牌,公布经营者姓名、联系电话和经营的主要品种。通过合理分区,设置标识标牌,保证市场内环境整洁,便于规范管理,避免交叉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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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张子怡内容纠错 关闭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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