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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清明节期间,全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共投入执勤警力1798人次,出动警车788台次,上路巡查执勤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217起,其中:超员超载8起;超速50起;无牌无证1起;警告教育2158人次。共接处各类报警174起:其中处理轻微交通事故47起,受伤42人,未发生亡人交通事故。全市各国省道、高速公路、各旅游线路、景点交通秩序良好,未发生交通拥堵,实现了市政府和市公安局党委提出的安全畅通、和谐稳定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目标。
为确保清明节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坚决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为市民出行营造安全、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和市公安局有关文件精神,交警支队领导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各县区交警大队结合辖区实际,科学调配警力,采取坚决有力措施,加强辖区重点墓区、旅游景点及国省道、高速公路、农村道路重点路段路面巡逻管控,加大对重点车辆及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强化对驾驶人的警示教育,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为了切实做好2016年清明节期间值班备勤工作,交警支队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清明节期间值班备勤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交警大队、高交大队、机关各工作部门严格落实领导带班责任制度、民警值班备勤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节前和节日期间,支队领导带领相关科室负责人分别深入到各县区和高速公路明察暗访,督导检查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了清明节期间全市道路安全畅通,圆满完成了清明节期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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