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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岚皋出台旅游团队奖励办法

    作者:杨富琨 时间:2016-03-15 09:11 来源:岚皋县 字号: 打印

      3月13日,岚皋县2016年“巴山画廊神奇岚皋”旅游推介会在古城西安举办,刚刚“出炉”的旅游团队奖励办法,成为此次推介会上的亮点之一,深受20余家媒体、80余家旅行社、30余家户外俱乐部关注。
      为拓展县域旅游客源市场,岚皋县通过深入调研和讨论,首次出台旅游团队奖励办法。该政策规定,2016年省内外旅行社、自驾俱乐部、户外俱乐部等合法旅游服务机构,组织招徕游客到岚皋旅游观光、休闲度假、研学科考、拓展培训等活动,符合相关人次标准后,将按照旅行社团队年度奖励、节庆活动奖励、旅游直通车奖励、网络组团奖励、年度贡献排名奖励五类标准,给予不同的现金奖励。人次统计时限为一个年度,由个人申请、岚皋县旅游主管部门审核资料、岚皋县团队旅游奖励评审小组审定后,于次年2月底前兑现。奖励资金来源于县级财政,先试行一年。
      “十二五”以来,岚皋县把旅游产业作为支柱产业,先后成立了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和南宫山景区管委会,统筹全县人力和财力推动发展。并出台了发展农家乐、农家宾馆、土特产、文化作品等扶持奖补办法,鼓励和调动当地群众发展旅游的积极性,推动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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