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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作者: 时间:2016-02-29 17:05 来源: 字号: 打印

    ——2016年2月27日在安康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李志坚

    各位代表:
      我代表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5年主要工作

      2015年,全市法院在市委坚强领导和省高院监督指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全会精神和市第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决议,积极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自觉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受理案件17488件、结案17018件,同比分别上升44.77%和52.78%;其中中院受理案件1904件、结案1823件,分别上升25.59%和27.66%;均创历史新高。
      一、履行审判职能,服务全市大局
      主动服务于美丽富裕新安康建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司法保障。
      依法惩治犯罪。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相统一,积极推进全国综治优秀市建设。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688件,其中中院审结514件(含减刑假释333件)。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214件,判处刑罚1625人,分别上升41.99%和52.58%;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148人。依法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审结危害公共安全案件353件,杀人、绑架、强奸、“两抢一盗”案件311件。严厉打击毒品犯罪,依法判处毒品犯罪案件43件56人,陈厚彦等被告人被判处死刑。严惩贪污贿赂犯罪,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审结贪污贿赂案件51件,判处刑罚79人,分别上升64.51%和49.06%。加大人权保护力度,对13名被告人(其中自诉案件8名)依法宣告无罪。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完善“圆桌审判”(1)方式,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67件,对22人依法适用非监禁刑,收到良好效果。严格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减刑假释人数下降22.92%。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特赦决定,根据国家主席特赦令,特赦不具有现实社会危险性的四类罪犯52名。
      加强民商审判。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以审判手段调节社会经济关系。审结民商事案件11394件,其中中院审结970件。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10507件,上升53.5%。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维护诚信守法的市场秩序,审结民间借贷、农村土地承包、房地产开发等合同纠纷5091件。关注社会弱势群体,着力保障老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审结婚姻家庭、继承、赡养、抚养等纠纷3040件。重视民生维权案件审判,审结损害赔偿、劳动争议、劳务、医疗等纠纷2501件。加强新类型案件审理,指导岚皋法院审结我市首例网购纠纷案和汉滨法院审结我省首例高速公路服务合同案。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实行全员调解全程调解,全市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结案率62.93%。稳妥调处汉阴县王某等40人劳动争议集体诉讼等一批群诉群访案件。
      推进行政审判。全面实施新行政诉讼法,畅通行政诉讼入口,受理行政诉讼案件264件、审结255件,分别上升47.49%和50.89%;中院受理92件、审结84件,分别上升48.39%和82.61%。其中判决撤销、变更行政行为或确认行政行为违法、责令限期履行法定职责31件,保护了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84件,裁定准予执行121件,支持行政机关严格执法。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坚持行政审判白皮书制度,向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57件,促进依法行政。
      破解执行难题。持续加大执行力度,执结案件3328件,上升75.71%,执结率96.02%,标的4.5亿元;中院执结68件,上升119.35%,执结率98.55%,再创新高。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清理涉民生、金融债权及往年执行积案1167件6667.51万元。建立健全执行威慑机制,依法严惩规避执行行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1183件,司法拘留217人,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12人启动司法程序追究刑事责任,公布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550名,形成执行高压威慑态势。与23家金融机构建立“总对总”、“点对点”网络协查机制,两级法院全部建成执行指挥中心,实现重大执行案件远程调度。中院和汉滨法院执行三龙公司申请的系列执行案,在山西省昔阳县三都煤矿遭遇暴力抗法后,四赴山西,克服困难,圆满执结。
      二、推进执法办案,提升审判质效
      积极应对案多人少矛盾,采取得力措施推进执法办案工作,勇于担当起公正司法责任,实现了审判质效持续提升。
      全力提高办案质效。面对收案激增的严峻态势,按照省高院“解决当量、减少存量、良性循环”的要求,自加压力、迎难而上、抓早动快、整合资源,采取周通报、月督查、现场办公、后进约谈、领导包抓等多种举措推动执法办案。法官干警勇挑重担,顽强拼搏,全力提高办案效率。全市法院结案率达97.31%,居全省法院首位,其中中院结案率95.75%,基层法院结案率97.50%,各项指标均达历年之最。
      严格规范司法行为。聚焦“六难三案”(2)进行“六查六纠”(3),扎实开展“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深入查纠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和队伍建设等各方面存在的不规范行为,列出“问题清单”41类1532条,建立整改台帐逐条整改销号。抓好“八个专项行动”(4),清理隐性超审限案件1462件,全市法院率先在全省建成标准化物证室12个。中院领导包抓基层规范化联系点,经常深入联系点调查研究、指导工作。举办全市法院量刑规范化培训班,召开司法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开展“规范化示范人民法庭”创建活动。中院规范裁判文书、公正司法承诺制、审理评查(5)等创新工作,得到省高院充分肯定。
      强化审判监督管理。强化审级监督,中院审结各类二审案件1069件,上升44.65%。完善依法纠错机制,复查申诉及申请再审案件338件,其中中院复查173件,提起再审12件,改判、发回7件。受理国家赔偿案件16件,审结15件,其中中院审结14件,决定赔偿4案39.5万元。完善质效考核,强化考核应用,开展“十佳精品案件”、“ 十佳案件庭审”、“十佳法律文书”、“十个差评案件”评选活动。“三评查”工作常态化,评查案件6595件、法律文书4896份、评议庭审211个。全市案件改判率下降1.21个百分点,服判息诉率上升3.99个百分点,审判质效居全省法院前列。
      三、推进司法改革,确保司法公正
      紧紧围绕落实司法责任制、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构建阳光司法机制等改革要求,推进各项改革创新。
      落实司法改革专项任务。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探索陪审员选任改革,全市人民陪审员增至491名。积极配合铁路法院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行政案件的改革,推荐15名法官干警遴选到铁路法院系统任职。中院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反家暴试点法院,去年11月4日,德国法官代表团6位专家访问中院进行了反家暴审判经验交流。在中院指导下,紫阳法院被列为全省首批司法改革试点法院,汉滨法院被列为全国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和全省裁判文书改革试点法院,目前试点工作已初见成效。
      深化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按照司法改革的方向和要求,中院不断改革和完善审委会制度,使审委会更加注重总结审判经验,研究审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切实发挥审判决策、审判指导、审判管理和审判监督的职能作用;探索主审法官负责制,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建立专业法官会议,研讨复杂疑难案件法律适用。推行院长带头办案和全员办案,优质资源向审判一线倾斜,全市法院院长办案453件,中院领导办案51件。
      构建阳光司法机制。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网上信息查询平台,内外网联通至基层法庭,全部实行网上办公、办案。充分运用法院网、微博、微信拓展司法公开,上网公布裁判文书8625件,其中中院公布1362件;网络和微博直播庭审378期。中院官方微博粉丝2.8万余人,微博发文4550余篇,居全省法院前列。《现在开庭》全年录制并播出典型案例12期。社会各界人士和基层群众旁听案件庭审1.7万余人次。
      四、关切群众需求,提升服务水平
      切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丰富司法为民举措,提升诉讼服务水平。
      优化诉讼服务。充分发挥诉讼服务中心职能,打造“一站式”、“全方位”服务平台,促进诉讼服务中心、诉讼服务网、诉讼服务热线“三位一体”建设。中院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向群众提供诉讼咨询、案件催办、联系法官等服务181次。完善农民工诉讼绿色通道、速裁、法律释明等举措。网上预约立案389件。
      深化为民举措。继续落实法官进镇驻村进社区工作机制,方便群众就地就近诉讼,强化现场普法宣传教育效果,巡回审判案件5647件,征询旁听群众对裁判意见1729案。畅通司法救济渠道,对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272.1万元,指定辩护和代理2201人次,力求实现诉讼权利“零障碍”;对特困刑事被害人、执行申请人和信访当事人解决救助资金334.93万元。其中中院缓减免诉讼费45.98万元,司法救助76万元。
      完善参与治理机制。积极参与平安建设和全国综治优秀市创建活动。结合安康实际抓好“两说一联”工作机制(6)落实,大力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健全“三调联动”机制,落实诉调对接,案外化解纠纷4894件(不计入审执案件数),其中诉前调解397件。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23次,在各类媒体刊载以案说法稿件3543篇。中院中青年法官服务团开展大型普法宣讲15次。中院全年处理涉诉信访329件(次),同比下降10.6%,办理远程视频接访20件,院长接待来访230人次。国庆等重要节点未发生越级访情况。
      五、全面从严管理队伍,切实改进司法作风
      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坚持“四个从严”,全面加强法院领导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我市法院系统群众满意度同比提高1.41个百分点。
      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按照市委统一部署,中院党组以上率下,上下联动,带动全市法院干警聚焦“忠诚干净担当”,深化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整改,精心组织和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院党组、党组中心组、各支部组织学习研讨,增强了从严从实的思想自觉。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群众满意目标,广泛征求意见,深刻对照检查,以查找和整改不严不实问题为着力点和突破口,坚持把专题教育融入到推进执法办案、规范司法行为、践行司法为民、强化立规执纪、建设过硬队伍中,落细落小整改问题,推动作风建设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切实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中院组织干部教育培训、专题讲座15次,在内网安装法律知识资源库,重建机关图书室。按照市委要求,着眼法院班子建设的需要,配合市委组织部和市委政法委,推荐了一批靠得住、敢担当、口碑好的干部作为县法院院长人选。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审判员5名,本院任命助理审判员8名。开展向“时代楷模”邹碧华和“全国优秀法官”骆云桥学习活动,全市法院受市以上表彰先进单位35个、先进个人78名,旬阳法院赵湾法庭庭长骆云桥再获“全国模范法官”殊荣、荣立个人一等功,汉滨法院成乃谊、中院张涛分别被表彰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和“全国法院先进个人”,汉滨法院刑庭被表彰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关庙法庭荣立集体一等功。
      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强化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在区县法院党组班子推行“双述双报告”制度。通过院长讲授廉政党课、干部任前廉政谈话、专题学习培训等方式,经常性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切实抓好司法廉洁教育专项活动,查纠“六难三案”,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持续整顿司法作风,严防“四风”反弹,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肃纪。对违法违纪举报有案必查、有违必纠,全市法院党政纪处分6人,警示训诫、责令纠错、通报批评6人。
      六、主动接受监督,不断改进工作
      坚持向中央基准看齐,与市委要求对标,坚持党的领导,重要情况及时向市委和市委政法委请示汇报,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方向。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全面落实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意见,中院全部办结市人大批转涉法信访33件并及时报告结果。切实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全市两级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座谈38次,旁听审判、参与调解520人次。中院修订完善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定期向“两代表一委员”汇报工作,邀请到中院视察5次,走访代表委员350余人,主动征求和虚心听取“两代表一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并把这些意见建议作为整改工作的风向标。依法接受检察监督,办结抗诉和检察建议案件4件,其中提起再审2件。定期发布法院工作动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监督。推进群众民主参与审判工作,全市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2371件。
      同时,落实市委建设美丽富裕新安康等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完成了“双创”、包抓帮扶贫困村、绿化、优化投资环境等全市中心工作任务。
      各位代表,全市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市委坚强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离不开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倾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市中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当前,全市法院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存在着许多不适应的问题,主要有:对新情况新任务研究不透、把握不准,适应新常态、把握新常态、引领新常态的主动性还需进一步增强;受社会转型和经济下行压力等多种因素影响,案件大幅度增长,法官办案压力持续增大,案件质效有待进一步提高;司法改革要求高、力度大,协调推进改革的任务艰巨;执法环境还需优化,人民法庭建设需进一步加强,法官职级待遇问题有待落实,法官队伍青黄不接问题日益显现,涉诉信访压力依然较大;极少数法官干警自律意识不强,作风简单粗暴,发生违法违纪问题,严重影响司法形象。对此,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2016年工作安排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化司法改革的关键之年。全市法院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全会和全省法院院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主动服务五大发展理念,主动适应形势任务新变化和经济发展新常态,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和破解难题、补齐短板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忠实履行审判职责,继续深化司法改革,不断优化诉讼服务,全面建设过硬队伍,切实担负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加快建设美丽富裕新安康、实现“十三五”规划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认真落实最高法院和省高院第六次刑事审判工作会议部署,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正确适用《刑法修正案(九)》及相关司法解释,依法从重从快打击暴力恐怖犯罪、宗教极端犯罪和邪教犯罪,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和杀人、爆炸、抢劫、绑架、强奸、拐卖妇女儿童、贩毒等严重刑事犯罪,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积极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依法惩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犯罪,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切实保障社会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稳定,认真落实人权司法保障制度。积极研判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美丽富裕新安康等重大战略部署涉及的法律问题,依法服务和保障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和共享发展,营造公平有序的发展环境。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引领全民守法,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良好氛围,营造依法办事的法治环境。
      扎实推进司法改革,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深化司法改革是今年法院工作的重头戏,必须迎难而上、善作善成。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司法改革的部署,自觉做改革的促进派和实干家。精心指导紫阳和汉滨法院改革试点工作,确保改革有力有序有效推进,为全市、全省法院积累经验。深入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审判运行机制等各项改革,努力通过改革创新破解难题、补齐短板,提升司法能力水平。推进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打造“智能法院”,建设移动诉讼服务、电子诉讼档案查阅、律师服务系统,探索诉讼保全措施与执行系统的无缝对接,为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助力加速。
      坚持公正司法严格执法,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坚持问题导向,倾听群众呼声,严格执法程序,规范司法行为,转变司法作风。强化庭审功能,确保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创新审判管理方式方法,进一步提升案件质效。健全法院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坚持经常性地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和社会监督,不断改进工作。推进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记录、通报规定(7)和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追责(8)制度。支持法官依法办案,抵制不当干扰,为法官依法履职创造良好条件。
      落实司法为民宗旨,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坚持在巩固中深化、在发展中创新,大力推进巡回办案、小额诉讼(9)、繁简分流等司法便民、利民、为民举措。主动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继续试点推行旅游法庭、扶贫法庭和民生法庭等特色法律服务。持续完善“三位一体”诉讼服务体系,为群众诉讼提供更加优质司法服务。尊重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地位,为其依法履职提供便利和安全保障。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强化执行威慑,健全联动机制,不断提高实际执行到位率。完善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功能,加快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提升信息化服务人民群众的水平。以法治方式化解涉诉信访,畅通信访渠道,疏通信访出口。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持续加强过硬法院队伍建设。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治警,按照“五个过硬”(10)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法院队伍。抓好思想政治建设这个根本,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定理想信念,确保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抓好领导班子建设这个关键,严格履行从严管党治党责任,自觉向中央基准看齐,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司法生态。抓好业务能力建设这个核心,加大学习培训力度,突出实战练兵,在办案一线锤炼素质、增长才干、发现人才,持之以恒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这个保证,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深化“三严三实”,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有案必查、一案双查,始终保持对司法腐败的零容忍,努力做到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各位代表,我们将在市委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本次大会决议,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勇于担当、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奋发作为,全面推进法院各项工作,为加快建设美丽富裕新安康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报告用语说明

      (1)“圆桌审判”:指人民法院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以圆桌代替普通法庭的审判台,审判人员与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等围坐圆桌进行审判活动的创新模式。圆桌审判有助于消除未成年被告人的恐慌、抵触心理,有利于审判人员对未成年人进行帮教,从而达到改造未成年被告人,促使其回归社会、改过自新的目的。
      (2)“六难三案”:指“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和“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2014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深入整治“六难三案”问题加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通知》,提出33项具体改进措施,深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六难三案”问题,加强和改进司法作风。
      (3)“六查六纠”:是2015年全省法院“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主要内容。一查立案环节,坚决纠正随意限制受案范围、无故拖延立案、越权管辖等问题;二查审理环节,坚决纠正随意变更审限、庭前工作不到位、庭审不规范、质证认证不全面、法庭辩论不充分等问题;三查裁判环节,坚决纠正久调不判、久审不决、合而不议、事实不清楚、证据不充分、论理不到位、宣判不及时等问题;四查执行环节,坚决纠正拖延执行、消极执行、久执不结、滥用结案方式、违法采用强制措施、随意处分执行款物等问题;五查申诉、申请再审和信访环节,坚决纠正诉访不分、有访不接、有诉不理、有案不查、有错不纠、程序空转等问题;六查办案纪律,坚决纠正私下接触当事人或律师,泄露或者为当事人打探案情、给律师介绍代理和辩护业务,充当司法掮客,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问题。
      (4)“八个专项行动”:是“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抓手,包括:刑事涉案财物处置专项检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查、量刑规范化专项检查、执行案件专项清理、隐性超审限案件专项清理、庭审文书案件“三评查”、发改和指令再审案件专项指导、诉讼服务中心和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专项督查。
      (5)审理评查:是安康中院首创的一项案件评查制度。在审理、执行案件过程中,对原审案件进行评查,包括案件质量评查、庭审评查、裁判文书评查,实现案件审理执行和评查同步进行。审理评查表扫描入电子卷宗,纸质表装订附卷,复印件随统计报表按月报送审管办,由审管办进行整理计分和通报。中院把审理评查打分按比例计入审判质效评查得分;对存在的瑕疵,由审管办统一向全市法院通报,被通报单位要就整改情况限期向中院报告。
      (6)“两说一联”工作机制:即“群众说事、法官说法、干部联村”便民联动机制,是一项司法参与基层治理机制,由延安市富县首先推行。最高法院和省“两办”分别下发通知,要求在全国法院和全省范围内推广。
      (7)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记录、通报规定: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有关要求,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根据宪法法律规定,制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于2015年3月18日施行。
      (8)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追责制度:为防止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办案,确保公正廉洁司法,2015年3月30日,中央政法委印发《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并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人民法院落实〈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办法》,于2015年8月20日施行。
      (9)小额诉是新《民事诉讼法》确定的一项诉讼制度,指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标的额为各省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0%以下的简单民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小额诉讼程序的特点是快审快结,有利于当事人及时实现合法权益。我省法院目前确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案件限额为1.4万元。
      (10)“五个过硬”:2014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对政法队伍建设提出了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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