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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委政研室调查组通过到石泉县实地走访、调查研究,撰写了《创新推行党风廉政建设巡察机制的有益实践--石泉县调查》,获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郭永平的重要批示肯定。
近年来,石泉县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中,积极探索,针对基层监督乏力等诱发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深层次问题,积极担当、勇于亮剑,重心下移、不留死角,创新推行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机制。通过选准配强巡察队伍、摸准巡察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如实反馈结果、严格核查整改“五步法”,确保这一创新机制稳步推进,加大了刹“四风”和打“苍蝇”的力度,维护了群众利益,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强化了对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督和保护,增强了落实“两个责任”的自觉性。
据统计,目前全县已完成对所有镇和3个县直部门的巡察,发现移交问题线索120件,立案查处30件,党政纪处分47人,移交司法机关9人,警示训诫28人,共收缴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等违纪资金66.3万元,已返还群众55万元,督促协调相关部门解决群众用水、用电等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30余起,消除了干部群众对基层党委政府的不信任心理,增强了对巡察工作的认可和信赖。
石泉巡察工作被新华社、陕西日报、省市纪检信息多个媒体宣传报道,在召开的市纪委三届六次全会上,石泉县委被安康市委表彰为2015年度全市推动解决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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