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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河县荣获全省县级政府推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先进单位

    作者:龚太斌 庞帅 时间:2016-01-18 09:03 来源:白河县 字号: 打印

      近日,省政府下发文件通报市县级政府推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检查情况,白河县推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的主要做法得到了省政府的充分肯定,并被评为全省县级政府推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先进单位。
      近年来,白河县围绕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总要求,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工作,推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实现了规范性文件备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建设和规范化建设迈上了新台阶。
      高度重视,及时印发工作方案。省市《关于推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通知》下发后,白河县立即组织传达学习,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将推进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列入县政府法治建设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出台了《关于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工作方案》,印发了《关于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通知》。白河县从2015年4月1日起,全面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在白河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规范性文件”专栏,用于发布经县法制办统一登记、编号的规范性文件。
      健全机制,同步制定配套制度。白河县在印发《关于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通知》的同时,印发了《制发县政府(含政府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流程》、《制发镇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流程》,以及《提请县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请示格式》等13种配套制度,并将制发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流程等上墙公布,同时,还建立了《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登记簿》、《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登记簿》、《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备案审查登记簿》等规范性文件审核登记台账。
      强化培训,全面提高业务水平。为更好地推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提高推进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重要性认识,县政府于2015年3月30日举办了各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办公室主任参加的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工作培训会,县政府分管领导在培训会对该项工作作了全面安排,县政府法制办就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法律依据、执行机关、执行对象、执行内容、执行流程、执行时间、执行后果等内容进行了讲解和培训,为白河县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纳入考核,确保工作全面推进。为确保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全面顺利推行,县委、县政府从2015年开始将各镇、各单位推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进一步夯实了工作责任。
      严格审核,提高文件质量。白河县政府法制办作为推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牵头单位,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机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每一部规范性文件都进行了严格审查,对核心条款都召集相关专业人员进行专题讨论。自2015年4月1日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以来,县政府法制办共审核各类规范性文件30件,其中,经审核修改、符合法律规定、予以登记11件,审核修改后、以两办等其他单位名义发文4件,审核未通过7件,不属于规范性文件的内部管理制度未予登记4件,审核后暂未发文4件。县政府法制办的严格审核,保证了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操作性和有效性,白河县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质量得到显著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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