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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陕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明确贯彻落实陕政办发〔2013〕91 号文件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索引号 | 719776475-20200-2014-0096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4年03月04日 |
文号 | 安政办发〔2014〕26 号 | 公开日期: | 2014-03-05 15:36 |
有效性 | 有效 |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陕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明确贯彻落实陕政办发〔2013〕91 号文件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陕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明确贯彻落实陕政办发〔2013〕91 号文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机管发〔2014〕9 号)转发你们,请严格对照文件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请各县区、各部门填写附件一和附件二,于3 月8 日前报送至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市公共资产管理局。
联系人: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华宇 电话:3200591
市公共资产管理局 王清鹏 电话:3238122
附件:1. XX 县、XX 部门公务用车管理机构工作联系表
2. XX 县、XX 部门越野车统计表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 年3 月4 日
公文PDF原件: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陕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明确贯彻落实陕政办发〔2013〕91 号文件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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