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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发展改革试点城市安康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索引号 719776475-20200-2013-0377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3年11月23日
    文号 安政办发〔2013〕141 号 公开日期: 2013-11-24 15:55
    有效性 有效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发展改革试点城市安康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2012 年3 月我市被国家发展改革委列为第三批全国发展改革试点市。今年11 月,经省政府同意,省发展改革委批复了《全国发展改革试点城市安康市实施方案》(陕发改经体函〔2013〕1176 号)。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为确保发展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实施,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实施过程中,要坚持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按照陕南循环发展总体部署,围绕建设美丽富裕新安康目标,创新思路先行先试,着力破解体制机制障碍,推进发展规划创新、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健全政府管理体制、强化城市产业功能、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增加城镇公共服务功能,探索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新途径。
      二、要突出重点推进改革试验。当前,我市正处在跟进全省步伐、缩小与全省全国发展差距的关键时期。各级各部门要坚持用改革的办法破解发展中遇到的难题,破解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大胆改革创新,积极探索中小城市践行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新途径,力争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实现突破,为全省发展改革探索提供借鉴经验。
      三、要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方案各项要求,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做到上下联动、条块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要主动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衔接,积极争取相关政策支持,为改革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同时,要建立信息定期上报制度,及时总结发展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和经验做法。

      附件:全国发展改革试点城市安康市实施方案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 年11 月23 日

      公文PDF原件:安政办发〔2013〕14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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