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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陕西年鉴》2013 卷安康部分供稿工作和编纂《安康年鉴》2013 卷的通知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索引号 719776475-20200-2013-00040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3年02月22日
    文号 安政办函〔2013〕36 号 公开日期: 2013-03-01 17:44
    有效性 有效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陕西年鉴》2013 卷安康部分供稿工作和编纂《安康年鉴》2013 卷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纂<陕西年鉴>2013 卷的通知》(陕政办函〔2013〕5 号)精神,切实做好《陕西年鉴》2013 卷供稿和《安康年鉴》2013 卷编纂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陕西年鉴》和《安康年鉴》作为文化积累和传播的重要载体,客观翔实地记载省、市年度综合情况,具有资政、存史、教化作用。各级各部门在《陕西年鉴》2013 卷供稿和《安康年鉴》2013 卷编纂时,要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按照《编写提纲》和《撰写规范》要求供稿,全面准确记载和客观反映全市一年来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各个领域发生的新变化、取得的新成就、积累的新经验,反映全市人民团结奋斗、顽强拼搏的精神风貌。同时要突出年度、地方及专业特色。
      二、加强领导,确保质量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年鉴供稿和编纂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责任。要选派有较高政策理论水平,熟悉业务,责任心和文字综合能力强的同志承担撰稿工作。撰稿人员要严格依照《编写提纲》和《撰写规范》要求撰写,做到观点正确,内容翔实,数据可靠,文字精炼,体例规范。市地方志办公室作为《陕西年鉴》的组织供稿单位和《安康年鉴》的编纂单位,要进一步转变观念,创新思路,完善人员岗位和稿件编审责任制,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年鉴编纂质量。各供稿单位要早安排、早动手,为撰稿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时间和条件,确保高质量地完成供稿工作。各供稿单位务必于3 月20 日前将稿件(电子版及打印文稿)报送市地方志办公室。
      三、读鉴用鉴,发挥作用
      《陕西年鉴》、《安康年鉴》是记载和见证省、市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的权威性、实用性、资料性的综合工具书,也是省、市对外宣传的重要窗口之一。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陕西年鉴》的供稿要求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客观真实反映2012 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编纂《安康年鉴》时,要突出2012 年工作特点,确保科学实用。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年鉴彩版的组稿工作,注重增强年鉴的可读性、存史性。要注重宣传全市的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和英模人物,突出重点地介绍一些名优物产、知名企业和企业家,力求多方面多层次展示、宣传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新特点、新变化、新成就。各级各部门领导要带头读鉴用鉴,充分发挥年鉴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附:1、 《安康年鉴》2013 卷编写提纲
        2、 《安康年鉴》撰写规范

      公文PDF原文:安政办函〔2013〕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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