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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主要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的意见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索引号 719776475-20100-2013-00006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3年01月22日
    文号 安政办发〔2012〕158 号 公开日期: 2013-01-22 14:24
    有效性 有效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主要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陕西省“十二五”人口发展专项规划》(以下简称省《规划》)和《安康市“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市《规划》),分别确定了“十二五”时期全省及我市人口发展的基本思路、发展目标和工作重点,是全市各级政府、各部门全面做好人口工作的重要依据。为切实做好省、市《规划》的贯彻落实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主要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提出如下意见。
      一、主要目标分解
      ——人口总量目标。全市总人口控制在274.53 万人(常住人口)以内,年均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以内,符合政策生育率稳定在95%以上。(市人口计生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落实)
      ——人口素质目标。出生缺陷发生率持续降低,婴儿死亡率持续下降。(市卫生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落实)
      在职人员培训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劳动力素质明显提高,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教育局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落实)
      ——人口结构目标。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市人口计生局牵头,市卫生局、市公安局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落实)
      社会保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保障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体系逐步完善,计划生育家庭获得较好的养老保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民政局、市人口计生局、市扶贫办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落实)
      ——人口分布目标。城镇化率达到46%,形成中心城市、县城、中心镇“三个一百万”总体人口格局。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全面实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市人口计生局、市教育局、市扶贫办、市公安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落实)
      ——人口服务管理目标。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体制机制更加健全,部门协作机制更加完善,构建多层次的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体系与社会保障体系,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家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高。(市人口计生局牵头,市发改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落实)
      二、主要任务分解
      (一)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十二五”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严格执行《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保持生育政策的稳定性和联续性。深化人口计生综合改革,实施综合治理,严肃查处违法生育,确保低生育水平稳定。(市人口计生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落实)
      做好各部门人口管理方面的政策衔接,制定更加有利于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健全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确保人口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协调、相互促进。高度重视高新区、住宅小区和城乡结合部的计划生育工作,创新人口管理工作机制。(市人口计生局牵头,市发改委、市政府法制办、市公安局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落实)
      (二)推进优质服务,不断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继续实施母亲健康工程和优生促进工程,加强生殖健康服务,提高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能力,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市人口计生局牵头,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落实)
      全面开展婚前检查、孕前筛查、孕期保健等优质服务,普及生殖健康和优生优育科学知识,让已婚育龄夫妇享有基本生殖健康检查和孕前优生指导服务。(市人口计生局牵头,市卫生局、市广电局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落实)
      加强公共卫生事业,健全基层医疗卫生预防服务体系,做好地方病的普防普治工作。增强全民疾病防控能力,提高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市卫生局牵头、市人口计生局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落实)
      大力发展教育事业,落实好城乡免费义务教育政策,在“十二五”末,努力实现高中免费教育,并提高人均受教育年限,强化职业技能培训,促进人口资源向人力资源转化,努力提升全市人口综合素质。(市教育局牵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口计生局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落实)
      (三)深化宣传教育,努力改善人口结构
      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关爱女孩行动和奖励优惠政策宣传活动,引导群众树立男女平等、生男生女都一样等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全面推行定点分娩、出生实名登记和二胎全程跟踪服务,扎实推进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顿,实行B超行业准入制度,加大B 超使用和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打击“两非”和溺弃女婴等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长效机制。(市人口计生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统计局、市工商局、市广电局、安康日报社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落实)
      加强人口老龄化研究,促进老龄化政策体系建设。完善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制度,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建立以家庭为主导、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发展社会养老服务,开发老年人力资源。(市民政局牵头,市发改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人口计生局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落实)
      (四)加强依法行政,推进“阳光计生”
      扎实开展人口计生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活动,为人口计生依法行政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深入开展人口计生行政执法专项整治活动,严格执行再生育审批和审批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违法生育案件,特别是名人富人、社会公众人物和党员干部职工超生问题,必须从严落实党政纪处理和经济处罚,坚决遏制违法生育反弹的势头。坚持公正文明执法。(市人口计生局牵头,市政府法制办、市司法局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落实)
      推进“阳光计生”和便民维权活动,不断提高人口计生行政执法水平,杜绝恶性案件发生。继续深入开展创建无多胎生育镇办、无政策外生育村(社区)活动,切实提高重点对象“三查”率和节育措施落实及时率,努力提升人口计生工作质量。(市人口计生局牵头,市司法局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落实)
      (五)夯实基层基础,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切实加强镇办、村(社区)人口计生工作组织网络建设,确保达到镇办有实职分管领导、有2 名以上计生公务员、有计生办和服务站机构、有村级计生专干和中心户长且报酬实行“一卡通”的“四有”标准。(市人口计生局牵头,市编委办、市财政局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落实)
      切实加强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全员人口、流动人口、奖励扶助等应用信息系统和信息共享的计生信息网络。将流动人口纳入民生保障,实施均等化服务。大力推进优质服务示范站创建活动,全面提高人口计生优质服务工作水平。(市人口计生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统计局、市卫生局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落实)
      (六)落实优惠政策,完善利益导向机制
      全面落实人口计生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做好民生普惠政策与人口计生政策的衔接,落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移民搬迁、农村危房改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优惠政策。(市人口计生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国土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扶贫办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落实)
      加强计生家庭发展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有利于提高家庭福利的政策体系,加大对贫困母亲儿童的扶持力度,提高家庭抗风险能力。(市民政局牵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局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落实)
      (七)强化统筹协调,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加强综合治理,充分发挥各级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作用,建立健全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长效机制。(市人口计生局牵头,市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落实)
      围绕“三个一百万”的人口布局,转化农业人口,推进移民搬迁,加快城乡统筹发展和区域协调发展。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国土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人口计生局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落实)
      三、重点工程项目任务分解
      (一)基本建设类
      市级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和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中心建设,县、镇级计划生育服务站建设。(市人口计生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落实)
      (二)政策补助类
      中、省、市各项奖励扶助和优惠政策;农村已婚育龄妇女健康检查;婚前检查、孕前筛查等免费技术服务;农村计划生育家庭致富项目;县镇服务站维修,计生便民大厅建设,信息化建设,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能力建设;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和干部培训项目。(市人口计生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扶贫办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加强人口工作领导体制
      坚持把人口发展目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落实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和人口计生部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职责和任务,建立完善人口计生工作领导机制、协调机制、监督机制和问责机制,改革完善人口计生工作目标责任制“三线”考核办法,建立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目标的目标责任制检查考核机制。(市人口计生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落实)
      (二)完善人口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
      坚持以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为方向,落实省市有关人口计生机构队伍建设规定,确保镇办人口计生工作机构、编制和人员相对稳定。(市人口计生局牵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办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落实)
      人口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大专和本科以上学历分别达70%、30%以上。加强职业教育、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大力开展“科技大练兵”活动,确保计生服务机构人员取得相应从业或职业资格的达到80%以上,全面提升人口计生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和管理服务能力。(市人口计生局牵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落实)
      高度重视各级人口计生协会组织建设,努力提高计生协会工作水平,充分发挥计生协会等群众团体在人口计生工作中的生力军作用。(市人口计生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落实)
      (三)完善人口计生投入保障机制
      加大市、县区经费投入力度,落实人口计生事业经费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的要求。确保人口计生人均事业费、转移支付计生经费和奖励优惠政策、母亲健康工程、优生促进工程、信息化建设、县乡计生服务站基本建设、服务设施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等经费的落实。(市财政局牵头,市发改委、市人口计生局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落实)
      加快建立人口计生事权与财力相匹配的财政管理体制,推进农村计生家庭创业工程,重点解决计生贫困家庭发展问题。建立完善以政府为主、社会补充的新型养老保险和基本家庭人口福利制度,确保人口计生事业稳定、持续、健康发展。(市财政局牵头,市人口计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落实)
      (四)加强规划实施的监测评估
      实施人口发展规划,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加强动态监测与跟踪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定期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的检查,开展规划执行情况中期和期末评估,确保规划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市人口计生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统计局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落实)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 年12 月18 日

      公文PDF原文:安政办发〔2012〕15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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