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总体部署,近期市编委办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以“六个对照”全面审定政府部门“三定”规定。
对照法律法规,审核部门法定权限。对部门上报的“三定”规定草案,严格对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依法对部门承担的法定权限进行审核,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对照审批目录,审核部门审批事项。根据市政府公布的《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对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部门不再承担;对已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严格下放到位;对承接的行政审批事项,做到无缝对接。
对照权责清单,审核部门职责范围。按照市政府形成的各部门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逐项对比部门职能职责,对清单已明确的权责事项,做到不缺不漏,对清单没有的权责事项,一律清理删除,确保部门“清单之外无审批”。
对照政策要求,清理部门中介服务。按照省、市清理规范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政策要求,对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规范。破除中介服务垄断,规范中介服务机构及执业人员的执业行为,实行中介服务清单管理。
对照省上“三定”,审核部门对应职责。结合部门对口的省直部门“三定”规定,审核部门对应承担的职能职责,确保部门承担职责上下对应,方便工作对接。
对照部门原“三定”,核定部门职责编制。将部门上报的“三定”草案,与部门原“三定”规定进行对照,对部门的职责调整、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变化情况逐项筛查,精干和综合设置部门内设机构,严格控制行政编制,规范部门及内设机构的领导职数。
据悉,市编委办正对部门上报的“三定”规定进行初审,待后将按照法定程序,由市政府集中对外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