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推进我市商标战略实施,增强企业品牌意识,提高我市产品知名度和竞争力,根据《安康市知名商标认定与保护办法》的规定,经安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知名商标评审会研究,拟授予“陕华银”等9件注册商标为2015年度“安康市知名商标”称号。为进一步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2015年12月23日—2016年1月6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将意见反馈安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电话:3281573 3281252
附件:2015年度安康市知名商标公示名单
安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