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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税局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大扫描”

作者:刘歆军 时间:2015-12-17 09:22 来源:市地税局 【字体:

  今年以来,全市地税系统认真落实中省市纪委和省地税局工作部署,紧紧围绕“两个责任”和“三转”要求,以新常态下的新作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两个”责任压紧压实。坚持以上率下,层层构建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组监督责任、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和科室直接责任的“任务书工程”,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制定“五个一活动”计划,厘清责任边界清单,明确主体责任不向纪检组、主要负责人不向其他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不向分管科室、上级部门不向下级部门的“四不推卸”要求,层层压实责任,层级传导压力,做到知责、守责、尽责。
  指标考核明晰具体。持续加力落实两个责任实施办法,逐一受领分解省局年度考核重点指标,结合实际制定下发32项日常考评和18项年度重点考核指标,实行日常、年度考核、专项重点督查和绩效管理考核“四位一体”,初步建立具体化、差异化的年度指标和绩效管理考核体系,形成责任指标落实可量化、可检查、可监督、可评价的有力支撑,使廉政建设真正成为齐抓共管的分内事和硬任务。
  “三转”要求探索深化。抓住“关键少数”。制定出台《安康市地税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问责暂行规定》,对县区局和直属机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作出11项问责情形的规定。管住“绝大多数”。制定《全市地税系统国家公职人员“为政不为”行为问责实施细则》,对13类26项“为政不为”行为的问责情形明确了9种问责方式。改进监督机制。制定《整合利用全市地税系统纪检监察干部资源实施办法(试行)》,整合划分4个责任片区,组织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实战锻炼和常态监督,促进了监督责任的有效落实。
  纠正“四风”持续发力。深化“五个一批”。严格执行“签字背书”逐级报告制度,确保监督执纪责任落实到位,节假日期间,全系统发出《廉政纪律提醒书》6批次,发文提醒48次,电话查岗提醒57次,会议提醒75次,短信提醒46次。常态检查监督。自主开展明察暗访291批次,开展特邀监督员会议活动11次,市局开展6次察访和委托第三方暗访2期,电话抽查65次,发出7份通报和16份整改建议书,促进了监督责任的有效落实。开展科级领导干部任职廉政谈话16人,诫勉谈话5人,函询2人,约谈5人,集体约谈2次。
  问题线索处置及时。高度重视信访举报件等问题线索处置工作,主要领导认真落实“四个亲自”,及时处置涉税网络舆情,依规受理信访举报,加大初核力度,做到有信必办、有案必查。全系统共受理信访举报6件,立案1件,对1名干部给予开除党籍和行政降级处分,1件网络舆情得到及时稳妥处置。
  廉政风险严防严控。认真贯彻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向同级纪检监察部门报备制度,全系统共备案项目24个,委托实施第三方审计项目8个。加强审计问题整改监督,开展审计整改专题约谈。加大廉政风险防控系统应用考核力度,以“五必工作法”强化风险处置,考核排名位居前列。
  专项整治务求实效。认真落实省局和总局12项整改要求,保证整改落实到位。全系统14个单位55间领导办公用房和205间一般干部办公用房整改到位并分级建立清册作出书面承诺,公车制度改革和过渡期管理要求严格落实到位,3名同志退出组织推荐无报酬的社会兼职,65人因私出国(境)证件实行集中保管,22名同志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纪检监察部门报告办理无违纪婚丧喜庆事宜,严控“三公两费”成效显著,公务出国(境)费用“零发生”。
  廉政教育常抓常新。制度保障抓长效,以案警示求实效,利用资源保质效。全系统开展集中教育185次,党组书记和纪检组长讲廉政党课22期,6个PPT廉政课件详细讲读党纪政纪条规和“两个责任”,发布《清风税韵》、《案鉴》警示教育电子简报“两个责任”专刊3期,“安康地税廉政”微信39期156条,省局网站采用信息21篇,省局“廉政文化”专栏采用33篇,市纪委网站采用15篇。廉政文化作品不断繁荣,方言小品《考验》被省局《廉政论坛》采用。市局被市纪委表彰为中省驻安唯一的全市党风廉政宣教先进单位。
  “主业”能力不断提升。坚持向新任纪检干部派发学习清单和廉政承诺制度,加强“六条纪律”执行情况督查,“四个从严”严管严教纪检干部,主业主责能力意识不断增强。举办业务培训2期,58人次参加省市局业务培训,集中开展全员岗位业务知识大学习和大练兵,全系统8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省局业务抽考,组织19名同志参与自考,参考率100%,1名同志进入全省前10名,综合排名第六位。

| 责任编辑:叶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