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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中国国籍

    索引号 719776475-GK-2015-81633 发布日期 2015-09-18 14:54
    来源 安康市公安局
    内容概述 关于中国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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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列人具有中国国籍:
         1、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2、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3、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国公民除定居外国、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从而自动丧失中国国籍的以外,未办理退籍手续就在国内取得外国驻华使、领馆发给的或通过各种途经从国(境)外带进外国护照的,我国一律不承认其具有外国国籍。
      临时出境的中国公民未办理退籍手续或不符合丧失中国国籍条件,而持有外国护照的,我国一律不承认其具有外国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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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任编辑:冯文康内容纠错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