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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开展“创文明城市,做文明市民”主题宣讲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09-14 10:33 来源: 字号: 打印

    各有关县区创文办、高新区创文办、市直有关部门创文办:
      市民是创建文明城市的主体,是创建工作的主力军。为充分调动市民参与创建的主动性、积极性、广泛性,推进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营造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浓厚氛围,决定组建市委“创文明城市,做文明市民”宣讲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讲内容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目标,以宣传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公民基
    本道德规范为重点,宣传公共场所的文明礼仪规范,主要学习公民文明礼仪、和交通规则、市民文明行为公约、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方面的知识,为推动创建文明城市提供精神动力。主要内容包括:
      1、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知识
      2、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文明有礼的安康人
      3、创建文明城市对道路名称、主干道设施、街巷、公园、广场基础设施的标准要求
      4、创建文明城市对医院、银行、大型商超、宾馆、公共交通、出租车以及各类服务(车站、码头、邮政、物管)行业的要求
      5、创建文明城市对各窗口行业的要求(公安、税务、工商、燃气、供热、自来水、公共交通、出租汽车、铁路、环卫、风景园林、物业管理、邮政、通信、医院、宾馆、旅行社、商业零售等行业)
      6、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7、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的主要特征、是现代文明的必然要求
      8、内外兼修、做文明有礼安康人
      9、文明惠及子孙
      10、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十大要求
      11、文明城市需要怎样的社会风尚
      12、怎样做到文明上网
      13、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提升文明创建水平
      14、宪法与公民生活
      15、政务礼仪知识
      16、依法、依规、文明出行,礼让、克制、珍爱生命
      17、文明执法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二、宣讲形式
      一是以面对面宣讲为主,深入社区,基层单位开展面对面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把公共文明知识传达到每一位市民,扩大公共文明知识的覆盖面。
      二是组织文明市民宣讲团巡回宣讲,用身边人和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邀请公安、城管执法、爱卫会、卫生等职能部门人员讲课,给市民讲解有关法规及创建文明城市相关知识。
      三是以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宣传公共文明知识为重点,敦促社区、村镇、单位开设专题、专栏,加大文明知识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浓厚的宣传教育氛围。
      四是对宣讲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市创文办,由市创文办研究处理。
      三、组成人员及其职责
      宣讲团是一支以自愿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以提高市民公共文明素质,提升安康整体文明水平,由热心公益、乐于奉献、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素质的大学教授,有一定宣讲经验的同志组建市委“创文明城市 做文明市民”宣讲团。
      组成人员:
      团 长 曹 辉 市委理论讲师团团长
      副团长 陈先林 市委党校副校长
      赵富振 市委理论讲师团副团长
      成 员 江 兴 市委党校教授
      董万新 市委党校教授
      廖白平 市委党校副教授
      田 静 安康学院宣传部副部长
      粱卫华 安康学院中文系副主任
      张运青 市委党校哲学文史教研室副教授
      赵金地 市委党校副教授
      李 娟 市委党校讲师
      王 普 市委党校讲师
      董维成 市文明办主任科员
      刘 雷 市委市委理论讲师团办公室副主任
      工作职责
      宣讲团在市委宣传部的领导下,市委理论讲师团组织实施,按照“自愿、业余、参与、奉献”的原则,开展对我市以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为重点的宣传教育活动。
      (一)根据市委宣传部的总体部署,按照市创文办的工作要求,广泛开展宣讲活动。
      (二)向广大市民尤其是身边人宣传文明城市创建知识,挖掘发现先进人物和典型事例,提高市民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
      (三)收集创建文明城市中的有关问题,及时向市创文办提交反馈信息。
      四、有关要求
      开展“创文明城市、做文明市民”集中教育活动,是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步骤,是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安康形象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措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明确责任。要明确开展宣讲活动的时间、宣讲内容、责任人,切实深化集中宣讲的质量和效果。
      (二)培养宣讲骨干,为宣传教育活动提供师资力量。要努力提高集中宣讲活动的覆盖面,做到宣讲活动进单位、进社区、进村镇、进学校、进课堂、进家庭,使市民普遍受到文明教育。
      (三)将这次宣讲活动与当前正在开展的 “三严三实”教育活动、“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系列活动结合起来,通过宣讲活动促进城市公共文明指数大幅提高,促进创文持续健康发展。
      (四)市创文办负责对宣讲团成员统一管理。建“一表、一卡、一证”制度,一表:每个成员填写一张登记表;一卡:工作记录卡,记录宣讲的工作情况;一证:宣讲证。
      (五)办法解释权属安康市委宣传部,市委讲师团、市创文办根据工作开展情况予以奖励。
      (六)加强联系。宣讲活动期间,对宣讲活动安排情况、学习人数、学习效果等要定期通报。
      市委创文宣讲团联系电话:0915-3288956。联系人董
      维成:13709152755

    中共安康市委宣传部 安康市创文办
    中共安康市委理论讲师团
    2015 年9 月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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