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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岚皋南宫山镇村监委会管“钱”

    作者:马大军 张昊 刘松 时间:2015-08-03 09:18 来源:岚皋县 字号: 打印

      岚皋县南宫山镇村级财务支出,一改往日惯例,实施村级“一把手不直接分管”制度,将财务审签权下放到村民监督委员会和村民理财小组,使得资金开支更透明,赢得群众拍手称赞。
      该镇规定,所有村级资金支出,单笔在1000元以下,由村监委会直接审签;单笔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由村委会研究,支委会审核同意后,由监委会审签;单笔在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须村三委会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后,由监委会审签,审签时注明集体研究意见;单笔在10000以上的,须由村三委会和不低于5名村民代表集体研究决定后,按程序审签报账。
      红日村村民理财小组成员尹启军对镇上推行的这项制度赞不绝口,“村集体的钱,如果是村支书、主任直接开支,时间长了难免会忘记,最后导致说不清,极易引发干群矛盾。现在好了,村民的钱,村民自己来管……”
      南宫山镇财务会计卢丹介绍到,“此项制度的推行,有力保证了村级财务支出的公开透明,使之运行更加规范,堵塞了村级财务管理漏洞。”
      为确保顺利推行此项制度,该镇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印发了实施方案,明确镇纪委、财政审计所对村级财务运行情况进行适时跟踪督查,一旦发现违规审签的账务,将追究负责领导、管理员及当事人责任。同时,在村上严格推行月报帐、季公开、年审计制度,进一步增强了村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也杜绝了贪腐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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