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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在岚皋县召开

    作者:李辉苗 时间:2006-08-07 09:55 来源:岚皋政府信息网 字号: 打印

    8月3日,陕西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省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在岚皋县召开。岚皋县委常委副县长桂明德参加了会议并致词。
    会议要求:各级基层法律服务管理部门要适时地把行风建设放在法律服务管理工作的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业务工作与行风建设并重。二要发挥基层法律服务职能,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基层法律工作者要一提供法律顾问、法律咨询、代理诉讼、协会公证等形式,发挥法律咨询、法律推进、法律维权、法律扶助等作用,服务于农村经济和科技发展,服务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于农村的和谐需求。三是要牢记“八荣八耻”,深入开展基层法律服务行业荣辱观教育。四要将基层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相结合,推动“五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五要紧密结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实际,牢记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会议还以举手表决的形式改选了协会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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