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强化督查督办推进工作落实今年以来,新一届党组狠抓作风效能建设,采取四项措施加强督查督办工作,推进工作任务的落实。
一是建立督查机制。由纪检组牵头,监察室(人教科)、办公室、有关科室人员组成督查工作机构,落实督查责任,建立工作台账。灵活督查方法,采取重点督查、专项督查、跟踪督查、实地督查和全程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二是明确督查重点。把市委三届七次全会、《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司法行政部门承担的工作任务和2015年公开承诺事项、《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作为重点督查内容。三是确保督查实效。督查结果实行通报制,整体工作原则上每季度通报一次,阶段性重点工作和临时性重大工作安排及时跟踪问效,及时通报落实结果。四是建立激励机制。将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与选人用人结合起来,对措施不力、工作不实、效果不好的单位取消优年度秀评选资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或调整使用,形成人人心中有责任,个个肩上有担子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