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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旬阳:干部代办村民事务构建为民服务新常态

    作者:殷朝林 时间:2015-03-06 11:33 来源:旬阳县 字号: 打印

      为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旬阳县探索推行群众事务干部代办制度,着力构建为民服务新常态。
      三级网络代办全覆盖。依托县镇村便民服务网络体系,设立为民代办窗口,明确代办岗位职责,县、镇由便民服务厅工作人员为代办员,村级由驻村干部、村组干部、大学生村官为代办员,负责办理群众委托代办事项。印发《便民服务手册》,将涉及基层群众的服务项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申报材料、办理权限、办理时限、收费标准、联系方式等全面公开,群众自愿委托,尊重个人意愿,在行政许可证照办理、社会保险缴费报销、救助奖励资金申请、个人信息查询证明和政策法规咨询解释方面,本着依法、无偿、高效原则,干部主动代办,提供便捷服务,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灵活方式服务无死角。全县各级党员干部将代办事务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变“被动坐班等”为“主动上门找”。县镇村便民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责,提高代办效率,提供常态代办服务;对困难群体、优抚对象、行动不便人员实行上门代办,提供专人代办服务;各职能部门安排业务人员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偏远镇村,为群众巡回代办有关事项,提供定点代办服务;帮助群众联系代办单位和工作人员,按照约定时间为群众代办相关事项,提供预约代办服务;在单位门户网站开设网上办事窗口,在线或上网帮助群众代办相关事项,提供网络代办服务。截至目前,全县已受理办结群众委托代办事务2100余件。
      建章立制考核动真格。建立《代办事项登记簿》和《民情日志》,全程记录代办事项,实行台账销号管理。落实首问负责、限期办结制度,镇代办一般性事务由镇便民服务中心通过村代办员在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反馈办理结果;县级一般性事务由县政务大厅在10个工作日之内通过镇代办员向委托人反馈办理结果,对因政策原因暂时未能办结的,及时向申请人解释清楚,待条件成熟后再受理代办。建立代办考核制度,每月对代办人员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对表现优秀、群众认可的,予以表彰;对工作不负责任、群众不满意的,严肃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违反代办规定损害群众利益的,一经发现交由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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