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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建立“援调衔接” 新机制有效推进信访矛盾纠纷依法化解

作者:李元宏 时间:2015-01-28 09:03 来源:市司法局 【字体:

  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职能作用,有效的参与化解信访案件,是司法行政部门履行维护社会稳定责任的重要内容。今年以来,市、区司法局在认真总结分析信访矛盾化解实践的基础上,科学把握司法制度内在统一性,建立法律援助制度与人民调解制度相互衔接,化解信访矛盾的新机制(简称“援调衔接”新机制),取得实效。2014年市、区司法局共受理承办信访案件46起,援调结合办结案件45起,为173名信访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挽回损失500多万元,抽查满意率达100%。
  围绕解决问题,创新工作机制。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都是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手段,具有密切的内在统一属性。在化解信访矛盾中,两者相辅相成,既方便信访导入司法,又合力定纷止争,解决信访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市区司法局从实际出发,围绕更有利于解决问题,建立“援调衔接”工作机制,就是将困难群众信访案件纳入法律援助范围,优先给予法律援助,导入法治途径化解。法律援助中心在受理困难群众信访案件时,按照人民调解法规定,对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优先调解,调解不成的再进入诉讼程序。同时在各级调解组织承办信访案件时,对符合法律援助的当事人,引导申请法律援助,更好地维护其合法权益。
  整合现有力量,构建工作新体系。为了保证“援调衔接”工作机制在运行中有效发挥作用,市区司法局共同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各科(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化解信访纠纷工作组,加强工作协调配合。市区法律援助中心在各专业调委会、乡镇司法所和村(社区)等,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点),加强职能对接,确保“援调衔接”机制运行顺畅。
  实行四项措施,落实工作保障。一是集中开展信访矛盾大排查。发现一处,援助一处。及时把信访纠纷导入法治途径化解。二是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力量下移,一线办理信访法律援助案件。三是市区一体,集中法律援助项目资金,重点用于及时兑付信访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四是制定《调援结合化解信访纠纷工作方案》,明确调援结合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衔接方法、工作职责和工作纪律等。确保符合法律援助的信访案件,运用人民调解制度更好地定纷止争。
  通过建立“援调衔接”工作机制,形成了法律援助制度与人民调解制度相互配合、优势互补的化解信访矛盾格局:运用法律援助制度化解信访人“难以准确掌握运用法律,难以承受诉讼负累”的思想顾虑,实现信访有效导入法治途径化解。以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化解纠纷,让当事人自己对事态可控,自愿平等达成协议,实现事情解决,心顺气顺,法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 责任编辑:叶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