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人民政府 >部门动态 > 正文内容

市纪委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工作受省纪委领导批示表扬

作者:刘九龙 时间:2015-01-20 09:55 来源:市纪委 【字体:

  1月15日,省纪委常委,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反贪污贿赂局局长高霄,在市纪委组织部呈报的《关于市纪委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工作的报告》上作出批示:“安康市纪委按‘三转’要求和省纪委统一部署,积极协调,创新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完成内设机构调整,做到了‘四到位’,工作卓有成效,应予表扬。请省纪委组织部注意了解总结,推动各市借鉴安康成功经验,推动内设机构调整工作全面落实。”
  2014年以来,遵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市级纪委内设机构调整工作的意见》,安康市纪委在全省率先实现“机构设置、干部配备、印鉴制发、挂牌办公”四到位,全面完成内设机构调整工作。自十八大以来,市纪委已进行两轮机构调整,在内设机构、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总数均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将人员力量向执纪监督一线倾斜,突出了办案职能,加强了反腐力度。目前,市纪委设置的纪检监察室及其行政编制分别占总数38.5%、35.7%,履行执纪监督职能的内设机构及其行政编制分别总数76.9%、76.2%。

| 责任编辑:叶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