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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泉县“四项措施”构建党员管理新体系

    作者:姚佩华 陈小平 杨自文 时间:2006-05-30 08:08 来源:本站原创 字号: 打印

    一是投入巨资建设党组织和党员信息库。石泉县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对党组织、党员的管理,筹措资金18万多元为全县28个党(工)委统一购置电脑、打印机和《系统2005》软件,高起点建设党组织和党员信息库。
    二是对无职党员实行设岗定责管理。针对农村、社区无职党员作用发挥面窄的问题,石泉县进一步加强对农村、社区无职党员的教育管理,本着因事设岗、以岗定责、发挥所长、科学实用、充分体现党员先进性的原则,根据党员实际,分设文明监督类、公共事务类、经济发展类、思想政治类等岗位,并制定相应工作职责。党员岗位采取支部大会党员荐岗、自己报岗竞岗、群众评议定岗等形式确定,保证每名党员都有能发挥作用的舞台。
    三是对单位在职党员实行“双向”管理。石泉县强化对单位在职党员的管理,“八小时”内由单位党组织管理,“八小时”外由居住地社区党组织管理。采取单位党组织与单位党员居住地社区党支部签订双向管理协议书,把党员花名册提供给社区党支部,并定期公示党员参与社区活动情况;社区党支部建立辖区内单位党员花名册、党员参与活动记实册等档案,并定期向该党员工作单位党组织反馈意见。县委组织部和各责任党(工)委把党员“双向管理”情况记录在案,作为该党员评优树模、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四是对流动党员实行“跟踪”管理。石泉县针对流动党员教育管理难和流动无“家”的现状,对流出党员实行《党员证》管理,《党员证》附有党员本人照片和党员个人信息,设置专门记载党员活动情况栏,要求外流党员必须持证参加流入地党组织活动,亮明党员身份,记载活动情况,回来后交所在党组织验证。对流入党员通过“建家”加强管理,要求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各类企业、经济开发区、集贸市场、服务行业等民营经济组织以及社区、个体劳协、人才(劳力)中介机构等组织必须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党员不足3人的,要建立联合党支部,负责接收、管理外地流入党员。
    “四项措施”互为补充,使单位在职党员、农村和社区无职党员以及流动党员都有了发挥作用平台,完善了党员教育管理监督体系,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步入信息化、制度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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