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宁陕县纪委坚持把加强审理制度建设作为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以制度建设提高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实现案件审理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
一是建立资源共享机制。认真落实执法执纪机关案件移送制度,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联席会议的职能作用,对公安、检察、法院、审计、财政等部门在查处有关案件或组织审计和专项检查中,发现应予追究责任的情况,有关部门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案件情况,实现资源共享,确保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党纪政纪执行到位。二是建立快速联动机制。由县纪委牵头,与公安、检察、法院、审计、法制、组织、人事等部门建立案件审理快速联动机制,在送达涉案单位处分决定的同时,与组织、人事等部门联动办理工资、职级等程序事项,与检察院、法院联动处置涉及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的案件人员,上诉期过后即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三是建立审理谈话机制。认真履行审理谈话程序,坚持做到把审理的职责和职能“摆到位”、把被审查人应有的权利“给到位”、把被审查人的违纪事实“核到位”、把被审查人所违反的政策法规“讲到位”,促其积极改正错误,切实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和被审查人的合法权益。四是建立回访教育机制。在实践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对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办法》,坚持平时回访和定时回访相结合,采取召开座谈会和个别走访等方式进行回访,建立回访教育工作台帐,实行销号制度。按照谁处理谁回访的原则,县纪委给相关责任单位及时督催,夯实工作责任。回访结束后建立规范齐全的档案资料。五是建立公开审理制度。制定《纪检监察案件公开审理实施办法》,选择在本地有影响的、在定性和量纪等方面有分歧的、适宜开展以案论纪教育的典型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变封闭审理为公开审理,切实保障被调查党员干部的合法权利,真正体现案件查办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达到查处一人、教育一片的目的。六是建立“乡案县审”制度。各镇、各部门自办案件在调查结束后,将案件调查卷移送县纪委进行审核把关,并提出处理意见,经县纪委同意后,由各镇、各部门纪委按照审批权限办理有关手续,最后将落实情况上报县纪委,杜绝“未审即定”、“先定后审”、“以会代审”等问题的发生,确保案件质量。今年以来,县纪委围绕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等6个环节,受理各镇、各部门纪委移送案件9件,审结率100%,受处分党员无一人提出申诉。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