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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组织开展2011年以来建设项目排查工作

作者:曹兰贤 时间:2014-09-25 11:40 来源:市环保局 【字体:

  为全面贯彻落实好修订后的环保法,进一步强化我市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根据《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2011年以来建设项目有关情况排查工作的通知》(陕环函﹝2014﹞742号)文件要求,市环保局迅速安排部署,对全市2011年以来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
  本次排查的项目主要涉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化工、轻工、区域开发、水电、食品加工、养殖、建筑、建材、医药、矿山开采、旅游等行业。通过本次排查,全市建设项目存在未批先建、久试不验及未按环评要求落实“三同时”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
  针对本次排查的结果,市环保局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各县区环保局和市环境监察支队根据排查结果进行跟踪督查督办。一是对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及未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的建设项目依法进行查处,责令建设单位限期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或逾期未整改落实的,将从重从严进行处罚。二是继续加大对全市境内建设项目的检查排查力度,重点对在建项目落实环保“三同时”的检查和未批先建项目的排查,加强日常环境监管,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三是各县区环保部门和环境监察支队应加强对上级和本级环保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建立建设项目环评与“三同时”执行情况动态管理档案。四是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把好“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关,环评审批做到要到位,不越位,既要服务好发展,又要守得住底线,更好地为安康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服务。
 

| 责任编辑:叶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