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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陕县法院刑事审判实现零上诉

    作者:李娥 时间:2014-08-11 09:07 来源:宁陕县 字号: 打印

      为进一步维护社会稳定,减少社会矛盾对立因素,宁陕法院采取了“五项措施”,最大限度地提高了刑事案件服判息诉率。
      一是严格执行《量刑规范化实施细则》。严格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对列入量刑规范化的十五种案件进行量刑,同时对部分不列入量刑规范的案件,在量刑时也对照实施细则进行参考,尽量做到量刑公正、罪责刑相适应。
      二是要求公诉机关出具具体的量刑建议。在公诉机关提起公诉时,在定罪与量刑两个方面都提出意见,不仅要明确指控被告人涉嫌犯有什么罪名,还要对被告人判处什么刑罚提出具体意见。公诉人对刑期提出意见为法官量刑提供了具体参照标准,有利于强化对法官自由裁量权的监督,增加量刑透明度,提高服判率。被告人在量刑前知道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在庭审中对自己的量刑进行答辩,其在此过程中清楚法院形成判决的前因后果,增强了对判决公正性的信任度。
      三是充分行使法官的法律释明权。运用法官阐明法律之责,使被告人全面、正确地理解法律规定,有利于提高刑事审判效率、降低上诉率。庭审前、庭审中,针对部分被告人存在法律认识错误、对专业术语不了解等情况,积极进行法律阐明,使被告人能正确理解法律规定、认清犯罪事实,消除对立情绪。宣判时,就被告人提出的诸如定罪、量刑等方面的疑问及时进行全面的解答,解决被告人因不懂法而盲目上诉的问题,从而达到降低上诉率的效果。
      四是注重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对此类案件,要求法官进行积极调解和心理疏导,最大限度地消解当事人之间的恩怨,避免矛盾激化。同时进行司法关怀,对符合条件的被害人进行协助,提供一定的法律援助。
      截止8月6日,宁陕法院审结各类刑事案件31件40人,宣判后无一被告人提起上诉,服判率达100%,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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