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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坪县多措并举做好职工职业病防治工作

    作者:钱坤 时间:2014-07-18 09:19 来源:镇坪县 字号: 打印

      为全面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切实保障劳动者生命健康,镇坪县多举措施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要求各镇、县安委办进一步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开展1次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分析、部署、督促、检查辖区内职业病防治工作。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和职业卫生档案资料,全面推 进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培训管理。各镇及县级负有职业病防治职责的各有关部门要大力宣传职业病防治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重大措施,充分利用有线电视、广播、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职业病预防工作的工会干部以及从事接触高毒物品、高危粉尘和放射物质作业的劳动者,要依法接受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职业卫生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同时,用人单位要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确保管理到位。要加强职业卫生监管队伍建设,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监管人员,配置必要的执法装备、设备和仪器。相关部门要明确职业病防治工作负责人、分管部门和管理人员,确保落实履职履责的人力物力,在接到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后要及时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会同县直有关部门组织调查处理,必要时可以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组织做好医疗救治工作。
      四是加强监管职责,严格责任追究。把监管执法作为职业病防治的重点,全面启动职业卫生监管执法工作,确保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对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视情节轻重,按照监管职责,追究对事故负有责任同志的责任。对未设立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未落实接触职业病危害职工培训、作业现场不符合规范要求,未进行职业病危害申报告知、违规使用有毒物品、未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未履行“三同时”规定、未设置和有效运行防护设施、未配备和使用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以及阻挠抗拒执法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五是强化社会监督,营造良好氛围。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负有职业卫生监管职责的部门举报职业病防治违法行为和职业病危害事故。有关部门对举报事项要按规定认真及时调查处理,查证属实的要按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用人单位每年要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职业病防治工作情况,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组织加强对职工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在全县营造职业病防治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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