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市环境工程设计院第一届理事会成立暨第一次理事会议成功召开,标志着其法人治理结构已正式建立。
会议由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局长欧阳前勇主持。会上,市环境工程设计院法人代表就《章程》的草拟过程和有关问题向理事会作了说明,市环保局总工程师刘波宣读了5名理事聘任文件并颁发了聘书,理事代表作了任职发言,理事会表决并全票通过了事业单位《章程》。
为确保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稳妥推进,市编委办深入调研,充分准备,在市环保局支持下,确定市环境工程设计院为试点单位,指导并制订了市环境工程设计院《章程》,协商落实理事会理事和理事长人选,帮助筹建理事会和第一节理事会。
会议指出,组建理事会形成决策监督层和管理层,旨在减少政府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的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吸收事业单位外部人员参与决策和监督,有利于提高事业单位的自主权,进一步激发从业人员的工作热情,规范事业单位的行为,提高公益服务的质量和效益。会议要求,市环境工程设计院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法人治理结构试点为契机,推进管理规范,促进事业发展;举办单位、理事会和管理层要遵守《章程》规定行使好各自应有的权利和义务,发挥好理事会积极作用,确保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顺利实施、取得实效;要突出建章立制工作,建立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年度工作报告、重要信息公开和绩效评价制度,拓展社会公众参与事业单位管理、运作和监督的渠道,保证决策层和管理层正确履行职责。
市编委办和市环保局有关同志,市环境工程设计院理事会成员和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