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超范围违法经营问题一直是旅游市场整治的重点和难点,我市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积极研究探索,实现部门联动从源头管控旅行社的经营行为。
市旅游局与市公安局互通信息、协作管理、联合监管,对全市旅行社及分支机构进行摸底调查,规范其档案管理,实行“一社一册”,明确每家旅行社的经营范围。建立信息联系协调机制,依据旅游部门提供的旅行社经营资质基本信息,公安部门按照旅行社出入境经营范围严格审核把关。特别是对赴台游业务,严格按照赴台游资质审核,由赴台游组团社派专办员,持本人身份证、专办员证、团队旅游领队证及《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团名单表》进行办理,严禁任何代理、授权和委托。此举有效地从源头上管控了旅行社超范围经营行为。该工作措施得到了国家旅游局的充分肯定,近期,国家旅游局在全国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简报、国家旅游局官方网站、诚信网等都对该项工作方法进行了宣传和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