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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康市物价局安价函【2014】17号文件规定,从2014年4月1日起,安康瀛湖风景区对持有安康市(含各县区)户籍本和身份证的居民,可在安康瀛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办理休闲健身卡,每卡使用期限为2年,每张70元(不含船费,限本人使用),两年后可重新办理。这是安康市物价局为深入贯彻落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个有力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