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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避免“搬富不搬穷”,白河县陕南避灾移民搬迁,坚持地灾和洪灾威胁户、特困户和受灾户“三优先”原则,科学规划、合理建设,确保最需要搬迁的群众居住安全。
在搬迁兑现落实上,严格执行个人申请、村组评议、镇办查看、县上审核的程序,要求地质灾害和洪涝灾害威胁户不低于30%、特困户不低于10%和受灾户全部搬迁。
今年,实现地质灾害和洪涝灾害户搬迁608户2285人,占30.4%;特困户搬迁207户,占10.3%,危居贫困群众搬迁410户,占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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