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人民政府 >县市区新闻>宁陕 > 正文内容

    宁陕县城乡居民养老金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05元

    作者:高苗 时间:2013-12-27 09:23 来源:宁陕县 字号: 打印

      宁陕县委、县政府积极落实上级政策规定,再次提高城乡居民养老金,达到每人每月105元,这一养老金标准始终高于全市其他县区,并且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覆盖全县城乡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保证未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及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城乡居民,年满60周岁后基本生活的一种养老保险制度补充。自2009年起,宁陕县相继启动了新农保、城居保,到2011年10月又实现统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水平也在国家规定的不低于55元的基础上大幅提高到100元。通过不断的制度完善和措施创新,截止2013年底,全县参加城乡居保的人数达到41000多人,累计缴费1763.77万元,基金积累达到2243.2万元;平均每月有9400多名60岁以上老人领到了养老金,有力促进了城乡各项事业发展和社会稳定。
      此次养老金增长政策规定出台后,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予以落实,县财政、人社部门积极筹措资金、核实领取人员信息,确保从2013年10月1日起将增加部分执行到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责任编辑:邹亚康内容纠错 关闭本页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切换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