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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守底线确保只减不增——我市严控财政供养人员工作纪实

作者:薛同新 肖义军 时间:2013-12-12 08:57 来源:市编委办 【字体:

  新一届政府约法三章,其中之一承诺: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对此中省出台了一系列钢纪铁律,我市按照“抓落实、守底线、保重点、促发展”的工作思路,认真落实,通过深化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严控编制总量,优化资源结构,实现了服务安康经济发展和财政供养人员零增长的“双赢”。

建章立制,实行用编计划管理

  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省提出的一系列控编减编政策,建立由市级分管领导和组织、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组成的编制人事联席会议制度,按照“月受理、季碰头、半年研究一次”的办法,严控编制使用管理。
  计划管理,程序报批。印发《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用编实行计划管理的通知》,由编委办牵头,人社局配合,按照“有计划、定结构、分批次”的要求,制定年度用编和进人计划。坚持总量控制,对各部门超额申报的用编计划进行协商调减,在下达用编计划时确保总量不超、用编有序、补员合理。
  招考为主,调动为辅。坚持机关事业单位用编进人,公开招考(录、聘)或遴选比例不得低于年用编进人总数的50%,将有限的空编用于引进高层次或紧缺性专业人才。优先满足国家政策性安置人员以及引进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人员用编。严格控制一般性人员调动,对逆向调动用编提出学历、年龄等限制条件,着力改善人员结构,提高整体素质。
  规范程序,严格审批。严格落实机关事业单位用编计划和编制限额结构比例,认真执行编制(职数)使用申报、审核、审批制度和办理流程,并在机关醒目位置和网站上对外公布,便于公众了解和使用。强化审核审批,按照政策性安置、领导任命、考试录用、遴选调动、人才引进等用编类型,初审用编议题,经市编委办主任办公会研究审核后,最终提交市编制人事联席会议审定通过。通过规范管理,定期研究,提高决策层级,有效遏制了财政供养人员膨胀。

严守底线,坚持从严从紧把关

  按照中、省、市编制管理“只减不增”和从严从紧的要求,根据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及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精神,严把机构编制审核关,从严控制和规范领导职数。
  严控编制总量。在机构编制总量控制、只减不增的背景下,坚持通过深化改革,激发内部挖潜,盘活编制资源,提高工作效能,减轻财政负担。按照“总量控制、动态调整”的原则,对涉及职能调整、任务增加所需的机构及编制,在现有机构编制资源总额内,采取“增一减一”的办法调剂解决。借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东风”,通过撤并整合、转企改制、编制置换等方式,全市整合、撤销、精简事业机构795个,调减、剥离、收回事业编制174名。
  严控借调人员。印发《关于严格控制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人员的通知》,要求市直和县区机关事业单位严格控制从基层单位借调工作人员,确因工作特殊需要借调的按规定程序报批,经借调人原单位同意,借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申报,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全市共清理借调人员160余名,有效地控制了基层工作人员随意无序借调现象。
  严控临聘人员。制定《安康市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备案表》,对各单位在工勤岗位或临聘指标空缺情况下临时聘用人员进行核准备案,确保了在编和临聘两类财政供养人员都能管的住、管的实。

动态管控,创新四家联审模式

  严控财政供养人员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靠一家单打独斗只能事倍功半,市上建立完善了编制人事联席会议制度,健全了编制、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协调机制,激发互动效应,形成了上下联动、左右监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完善台账,季度报告。搭建实名制载体,以建台账为抓手,盘清底子、摸清情况、掌握动态。统一建立《编制管理册》,重新审核各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户口本”,清理已退休、调出、死亡但未下编人员146名。坚持季报制度,督促县区按季度上报机构编制及实有人员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机构编制信息管理台账,实现信息动态管理,情况随时掌握,管控适时预警。
  四家联审,半年对账。建立编制使用编委办、组织部、人社局、财政局四家联审、半年对账等制度,通过人员调配、招录、安置以及工资审核、经费拨付等业务,对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变动情况进行集中核对清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共同研究解决或纠正,切实强化协调配合意识,落实机构编制与财政预算相互配套的协调约束机制。
  强化调研,年度统计。深入调研近三年来实有人员增减变化和编制使用情况,分析2013年度自然减员和计划增人指标,为实行用编计划管理,确定用编比例,提供科学依据。不断提升机构编制年报统计水平,编印《资料汇编》,发放给编委领导和相关成员单位,为联控机构编制增长提供基础资料,为坚守只减不增底线发挥重要作用。

强化督查,确保人员只减不增

  充分发挥监督检查在强化机构编制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狠抓宣传教育,突出督查重点,严肃编制纪律,以宣教强意识,以督查促落实,确保只减不增目标的实现达成。
  借助学习贯彻《解释》和《暂行规定》契机,全面开展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学习教育,召开专题会议,列入理论中心学习组学习内容,组织市直副县级以上,县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机构编制法规测试,共发放学习资料150余套,宣传单1200余份。安康日报社、安康电视台及市级网络媒体紧跟宣传,对机构编制纪律规定进行专题刊载刊播,在全市上下营造了学纪律、懂政策、找问题,不违规的浓厚氛围。
  与纪检监察部门联合下发《关于重申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要求凡涉及职责任务和机构规格、经费形式、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等事项调整的,一律归口编制部门承办;凡编委办、编委没有研究、没有提出意见的机构编制事项,一律不得列入党委、政府会议议题;凡为党委、政府起草的文件或领导同志讲话稿,涉及机构编制事项的,一律先送同级编制部门审核;凡没有编制部门参与并研究同意,各单位自行制定的有关编制的行业标准,不得作为审批机构编制的依据。
  联合纪委监察局、人社局、公务员局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市县执行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情况开展专项联合督查。通过“听汇报、查资料、问情况”的方式,对县区编制、组织、人社三家台账资料进行核对分析,严查超编进人、超规定设职数、超职数配干部等“三超”问题,堵住管理“漏洞”,狠杀违规行为,用钢纪铁律、真督实查捍卫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红线”。

| 责任编辑:邹亚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