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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惠老优待政策,紫阳县狠抓四项措施,规范高龄补贴发放。
一是严格申报程序。按不同年龄段由村(居)通知适龄老人如实填写申请登记表,并详细检查户口簿、二代身份证相关信息。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申报登记的老人,由户籍所在地村(居)、公安派出所出具健在证明可委托他人申报。二是完善公示制度。村(居)将申报老人信息汇总后进行一榜公示;镇政府对各村上的高龄信息进行初审,重点审核一人多账户、一人多身份、多人一账户、重名、重户、人户分离、死亡、外迁等情况,初审无误后,以镇为单位进行二榜公示;县老龄办重点比兑各镇上报的电子文本和纸质表信息,在重名、重户、银行账户方面进一步核查,经审无误后以县为单位再进行三榜公示。每榜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三是信息化管理。按省、市要求,对70周岁以上享受政策的老人信息全部录入《高龄补贴发放动态管理系统》,便于信息化管理。四是动态管理。重点加强人户分离、外迁及死亡信息核查,对户口在本县而居住在县外的必须要求现居住地村(居)、公安派出所出示当年健在证明。同时,加强资金监督,定期主动邀请县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配合,跟踪检查高龄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确保各项惠老政策落到实处。
截止12月4日,该县2013年度高龄补贴发放工作全部结束,共为全县70周岁以上老人发放补贴155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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